惠州日报讯 (记者杨帆)5月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第五批申请人才房票并通过审核的拟发放名单。第五批拟发放人员共433人,拟发放人才房票面额1617万元。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5日至5月7日。同时,还发放了第二批人才房票,共发放202人,发放面额738万元。

当前,我市人才房票申请持续火热。截至5月5日14时,全市人才房票申请人数已达2882人。经相关部门初步审核,目前已公示5批次拟发放人员名单,合计1779人,拟发放人才房票面额合计6717万元。

截至5月5日,我市共发放两批共453张人才房票,发放人才房票面额1683万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购房合同网签,逾期房票自动失效,且不再受理重复申请。

在人才房票使用方面,申请人取得电子房票后,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购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人向开发企业出示电子房票,房企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核验真实性并锁定房票。房票可直接充抵购房款(不含首付款),不向申请人个人拨付资金。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由开发企业提交兑付申请,审核通过后,资金全额拨付至房企账户。

需注意的是,人才房票仅限本人使用,一张房票对应一次购房使用,同一套房仅限使用一张人才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套现。

来源: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