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婷 赵毅 深圳报道

5月6日,双鹭药业(002038.SZ)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显示,双鹭药业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合计7.64亿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上述业务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资金支出、公章审批、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双鹭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双鹭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财务总监冀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双鹭药业上述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双鹭药业董事会秘书梁淑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双鹭药业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深交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对双鹭药业、徐明波及冀莉给予公开谴责,对梁淑洁给予通报批评。

双鹭药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充分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对于公司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具体情况,双鹭药业方面表示,该事项为公司原财务人员隋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该侵害公司利益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10日公司已收到立案告知书,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该案发生后公司管理层存在处置失措责任,也暴露了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徐明波自愿承诺该投资理财无法挽回的差额部分最终确认后由其补足。徐明波目前已先行将5000万元现金上缴公司。

双鹭药业方面表示,此次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将继续有序开展。

此前,双鹭药业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除了前述信托业务,双鹭药业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个别收入确认跨期、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销售费用确认跨期、个别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支撑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以及存在未严格执行外包服务验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瑕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等规范性方面的问题。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徐明波、梁淑洁、冀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面清查信托业务损失并积极挽损,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资金、公章、合同等审批管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北京监管局方面指出。

双鹭药业主要从事基因工程及相关药物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2025年,公司营收约6.24亿元,同比下降5.57%,净利润约-3.47亿元,同比下降368.77%,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理财投资损失较大,以及受行业政策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部分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相关业务毛利率下滑所致。

2026年一季度,双鹭药业营收同比下降18.98%,主要是部分产品受季节性流感波动影响所致;净利润约-8611.44万元,同比下降287.33%,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