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重整(可选,1-6个月)

企业自查债务、梳理资产、对接投资人、拟定初步方案,法院备案,不停业、不冻结、不公开

二、正式申请重整

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出资额≥1/10股东

- 债务人申请:法院15-30日裁定是否受理

- 债权人申请:5日通知债务人,7日异议期,10日内裁定

法院裁定受理→中止所有诉讼、执行、保全,暂停个别清偿

三、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核心节点)

1. 法院5日内送达裁定,25日内公告债权人

2.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资产、公章、账务、经营

3. 债权申报:公告期满≥30天,所有债权人登记债权

四、资产清查+债权核查

管理人审计、评估全部资产负债;核查债权真实性、优先级;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表

五、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法定时限:受理后6个月,可延3个月)

- 自行经营→债务人做方案;管理人接管→管理人做方案

- 内容:债务减免/延期/债转股、经营盘活、引入战投、股权调整、清偿顺序

六、分组表决重整计划(双过半生效)

债权分组: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涉股权调整加出资人组

✅ 通过标准:本组出席人数过半 + 债权额≥2/3同意

- 全组通过→10日内申请法院批准

- 部分不通过→可协商再表决;仍不通过→法院强裁批准(符合法定条件)

- 不满足强裁→终止重整,直接破产清算

七、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计划生效,约束所有债权人、债务人;未申报债权执行期不得行权

八、计划执行+管理人监督(6个月-2年)

1. 债务人负责执行,正常经营还债

2. 管理人全程监督,定期报告;到期提交监督报告

3. 法院可延长监督期

九、重整终结/失败两种结局

- ✅ 执行完毕:法院裁定重整终结,企业恢复正常、债务按计划结清、主体存续

- ❌ 无法执行:终止重整,宣告破产清算、变卖资产还债、公司注销

关键红线

- 重整期间:股东不得分红、董高不得转让股权

- 超9个月不交草案→直接转破产清算

- 担保、职工、税款债权原则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打折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