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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因违法违规被“双罚”。

其中,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被罚款165万元。其违法行为类型包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交易背景不实,风险分类不准确、通过借新还旧或展期,延缓风险暴露、租赁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此外,敖艳华、丁攀、朱艳莉被警告,罗威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该分行首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5年7月,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因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300万元,时任武汉分行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记者注意到,2026年以来,算上此次被处罚的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华夏银行已有7个分支机构因为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

4月14日,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因“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贷款管理不审慎,发放用途不真实的贷款等”,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105万元。俞文年被警告。

4月10日,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45万元。喻识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4年。

3月22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警告并罚款6.5万元。

3月18日,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北支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罚款5万元。

3月18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警告并罚款6.5万元。

2月14日,华夏银行中山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警告并罚款48.8万元。

记者还注意到,去年年底,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和济宁分行因违法违规被处罚通报。

2025年12月31日,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贴现资金回流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青岛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时任该分行业务发展九部总经理张翊宸、业务发展九部客户部副经理郝彤彤分别被警告。

2025年12月31日,华夏银行济宁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济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张雷(时任华夏济宁分行副行长)被警告。

2025年12月12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50万元。蒋宏委(时任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销售专员)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吴陈良(时任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销售室经理)被警告。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全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多个监管机构合计向华夏银行开出逾60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过1.2亿元,不仅是当年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被罚金额最多的机构,更拿下了2025年银行业单笔最大罚单——2025年9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以贷款、票据、同业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为由,对华夏银行一次性开出8725万元的罚单,这也是当年全国金融业金额最大的单笔处罚。

此外,华夏银行和华银理财还因为违法违规分别收到超千万元的大额罚单。

其中,2025年11月28日,华夏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456791万元,罚款1365.5万元。王某(华夏银行运营管理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李某(华夏银行个人业务部)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肖某(个人业务部)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张某(信用卡中心资产管理部)被罚款8万元;江某(信用卡中心)被罚款1万元;雷某(信息科技部)被罚款7万元;寻某(个人业务部)被罚款7万元;耿某福(法律合规部)被罚款8万元。

2025年9月12日,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夏理财”)因“投资运作不规范,系统管控不到位,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罚款1200万元。王涛、张志涛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华夏理财于2020年9月正式营业,是华夏银行的全资理财子公司。

此前,3月31日,华夏银行披露的2025年业绩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该行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39%至919.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72%至272亿元,在A股42家上市银行中,净利润增速徘徊于末位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