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某驾校教练李某失去了驾校教练资格,原因是在参加学员通过驾考拿到驾驶证的“庆功宴”后,醉酒驾驶教练车回家,被警方查获。
4月16日深夜,四川南充市西充县。某驾校教练李某在参加完学员考证成功的“庆功宴”后,心存侥幸准备将教练车开回家,以便次日接送学员。当日23时37分许,当车辆刚驶入安汉大道北二段,便被在此执勤的民警拦下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李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1mg/100ml(经抽血送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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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视频截图
当地交警介绍,目前,李某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
5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事后,西充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向涉事驾校下达《道路交通违法抄告书》,并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立即收回涉事车辆,严禁李某继续从事驾驶培训工作,并对全公司驾驶员进行排查。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许媛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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