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方磊。近期,我在南阳被致轻伤二级、申诉近六年求完整监控一事发布后,得到了大量网友的关注、支持与理性讨论,很多人帮我梳理疑点、为我发声,我内心十分感激。可与此同时,我的相关内容评论区却出现评论莫名被删除、部分留言无故消失、正常质疑无法显示的情况,我不清楚是谁在操作,也不明白为何一起本该以证据说话的普通轻伤案件,在我只想求完整监控、求事实真相时,连正常关注与评论都要被“清理”。
2020 年 4 月 13 日 22 时许,我在南阳七里园街路边正常站立等人,当时路面有车辆通行错车,一辆电动四轮车快速向我站立的路沿驶来,我为躲避危险本能跳到路牙上,紧随电动四轮车之后、骑电动自行车的杨国栋擦着我的行李箱停下,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杨国栋率先对我实施推搡行为,我上前理论时被他再次推倒,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杨国栋手持玻璃水杯狠狠砸向我的面部,水杯当场破碎,我的脸部瞬间出血。
事发后我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医院病历明确记载我入院时神志清楚,无任何醉酒相关异常表现,与后续案件文书中对我状态的描述存在明显出入。经鉴定,我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左眼部评定为轻微伤,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2020 年 5 月 9 日,杨国栋因被相关部门找到了解详情。这本该是一起伤情明确、证据指向清晰的案件,一拖就是近六年,而我作为被害人,至今没有得到一个基于完整证据、能让我信服的处理结果。
让我至今无法理解的是,认定杨国栋属于正当防卫、判定我存在重大过错的核心依据,仅仅是一段画面模糊、没有声音、关键细节完全无法辨认的监控视频。正是依靠这段存在严重瑕疵的视频,相关方面认定我主动叫住对方、主动追过去、先动手推搡顶撞,进而判定我过错在先。我不禁要理性追问:一段模糊不清、没有音频的监控,如何能准确判断是谁先开口挑衅、是谁先动手攻击?视频中无法清晰辨认的肢体动作,凭什么直接认定是我“主动推搡、顶撞”对方?监控画面里明明能看到杨国栋手持水杯砸向我面部的动作,为何又以 “监控太远看不清”为由回避,不将其作为认定伤害行为的关键依据?这是我六年始终绕不开、也得不到合理解释的第一个核心疑点。
比监控模糊更让我困惑的是,事发现场明明有 4 处监控摄像头可以完整覆盖冲突全过程,我在案发后已与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分别是机床厂宿舍大门口监控、生鲜超市监控、酒店监控、七里园乡相关部门院内监控。相关人员曾给我播放过酒店的完整监控录像;2021 年两次庭审过程中,也播放过完整的现场监控,我清楚记得完整监控能清晰看到冲突起因、双方动作、谁先动手、谁在挑衅的全部细节。可当我向相关部门申请调取、查阅、复制完整监控时,最终只拿到一段距离远、画面模糊、无声音、看不清人脸与动作的视频,另外 3 处位置更好、画面更清晰的监控,至今没有向我提供,也没有完整入卷让我质证。
更值得质疑的是,案件中部分监控视频标注为杨国栋一方提供,相关方面始终没有向我出示该视频的合法提取、固定、封存手续,其来源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画面真实性都无法证实。我只想客观提问:现场明明有 4 处可还原全部事实的监控,为何只向被害人提供一段模糊到看不清细节的片段?由对方提供的监控,没有合法手续,其真实性与完整性该如何保障?我始终坚信,只有全部、完整、清晰、来源合法的监控,才能真正还原案件真相,选择性提供部分监控,只会让事实越来越模糊,让疑点越来越多。
相关文书认定我 “追过去、过错在先”,但根据我依据监控逐秒整理的时间线与亲身经历的客观事实,冲突起因是杨国栋骑行电动车剐蹭到我的行李箱,我此前根本不认识他,更不知道驾驶电动四轮车的是其妻子,绝非我主动叫住、故意挑衅;冲突初期,杨国栋先后两次对我动手击打、推搡,我均被朋友及时拉开;杨国栋与其妻子在完全可以骑车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多次回头、用言语挑衅,故意激化矛盾,并非被动防御;我自始至终赤手空拳,没有任何持械行为,而杨国栋不仅徒手伤人,还手持玻璃水杯砸我面部要害,冲突后期甚至试图拿出电动车 U 型锁继续攻击,行为明显过激。
对方语言挑衅、先动手、持械伤人,为何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我只是正常理论、躲避伤害,为何被认定为过错在先、追打对方?杨国栋用硬质水杯砸向我头部,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的防卫必要性、紧迫性从何而来?
如今事件发酵,评论莫名被删,我更不会放弃。近六年时间,我承受着面部毁容的身体伤痛、漫长的精神压力,只想要一个公正的结果。我的诉求自始至终没有变过:恳请公开南阳案发现场 4 处完整、清晰、来源合法的监控录像;恳请对监控完整性、事实认定矛盾、责任划分、等问题,作出逐项、明确、合法的解释;恳请以事实为依据,重新核查本案,还原真相。
我是一名守法公民,始终尊重、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会缺席,相信完整的监控不会被永远掩盖,相信真相终会大白于天下。我只希望这一天能早日到来,让我这个普通公民,能真正感受到应有的公正、透明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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