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凭借深厚的劳动法专业素养,成功代理了一起涉及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及未休年假等多重诉求的劳动争议案件。面对用人单位仅认可欠薪、否认加班、主张员工自动放弃年假等不利局面,段建国律师通过系统性调整办案策略,精准锁定关键证据,最终为客户赢得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在内的全面胜诉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件概述

长期欠薪引发被迫离职,劳动者权益面临重大挑战

本案当事人于2021年3月入职某集团北京分公司,担任运营岗位,后升任运营高级总监,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2027年。在职期间,用人单位长期存在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2025年9月,因公司连续拖欠2025年4月、5月、6月及8月等多个周期工资,当事人被迫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然而,仲裁机构以“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案件一度陷入程序困境。

律师介入

全面梳理事实,重构诉讼方案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全盘梳理。面对仲裁不予受理的不利局面,段律师并未止步于程序救济,而是迅速调整思路,将重点转向实体证据的深度挖掘与诉讼请求的精准设计。段律师指出,本案不仅涉及拖欠工资问题,更包含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多项复合诉求,必须从源头上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和法律论证体系。基于此,段律师制定了“以加班审批流程为核心突破口,以考勤系统记录为事实支撑,以被迫解除权为法律依据”的三位一体诉讼策略。

精准破局

从加班审批表中挖掘决定性证据

在加班费诉求的举证环节,段建国律师展现出了极强的证据组织能力。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自行证明加班事实,举证难度极大。但段律师敏锐地发现,用人单位内部长期使用办公系统进行假日出勤登记审批,系统中完整保存了当事人历次加班的申请、审批及考勤记录。段律师不仅调取了假日出勤登记审批表,还同步提取了考勤记录及对应的系统录屏,形成“申请—审批—考勤”三位一体的证据闭环。更为关键的是,用人单位在庭审中虽口头否认加班事实,却对录屏视频中显示的办公系统真实性不持异议,且作为管理方无法提交相反考勤记录。段律师据此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成功将举证责任转移至用人单位,迫使对方承担不利后果。

庭审交锋

逐一击破用人单位抗辩理由

庭审中,用人单位仅认可拖欠工资金额,对加班费、经济补偿及未休年假工资全面否认。其核心抗辩理由包括:未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仅属“缓发工资”不构成被迫解除理由;从未安排加班;员工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针对上述抗辩,段建国律师逐一作出有力回应: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缓发”并非法定免责事由;第二,加班审批表与考勤记录相互印证,且用人单位掌握考勤数据却拒不提供,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年休假系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未主动安排休假,亦未证明劳动者书面放弃,所谓“自动放弃”于法无据。最终,法院全面采信了段律师的代理意见。

胜诉落地

法院支持核心诉求,判令支付各项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确有拖欠劳动报酬情形,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提交的加班审批表与考勤记录能够大致对应,用人单位虽不认可但无相反证据,应支付相应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主张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未休年假工资,以及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合计多项款项。本案从仲裁不予受理到法院全面胜诉,段建国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精准的证据策略和有力的庭审表现,成功扭转了案件走向,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全部合法权益。

一场看似因仲裁“挡在门外”而前途未卜的劳动争议,在段建国律师的专业运作下,实现了全面翻盘。段律师不仅帮助当事人厘清了复杂的加班费举证规则,更通过系统性的证据组织和精准的法律适用,将用人单位“缓发工资”“自动放弃年假”等抗辩逐一击破。本案再次证明,面对强势的用人单位和不利的程序开局,一位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的劳动法律师,完全有能力通过专业手段还原事实真相,捍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