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艺人行程等信息牟利,铁路车站员工被判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卖艺人行程等信息牟利,铁路车站员工被判刑!

5月8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件涉案的是铁路系统工作人员。

2019年1月,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通过铁路车票系统查询他人搭乘高铁的具体信息,包括有无搭乘高铁出行、乘车时间、车次、乘车站、到站、座位、证件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每条1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部分被出售给被告人林某某等人,用于有偿查询演艺人员等的行程信息。截至2021年9月,陈某某违法所得共计约19万元。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一万四千元不等。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责令陈某某等人分别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二十万元至一万余元不等,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