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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封从精神病院寄出的求救信,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写信的人叫朱金红,她在信里说自己没病,是被亲生母亲唐美兰强行送进医院的。

她每天被逼着吃精神类药物,不吃就被绑起来电针治疗,反抗就加大药量。

她写道:“我是一个正常人,求求你们救救我,让我尽早出院。”

这封信让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到了江苏南通第四人民医院。

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却坚持说,女儿患的是精神分裂症,从表面根本看不出来。

两人各执一词,而朱金红手里价值六百万的三套房产,成了这场母女战争里最扎眼的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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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红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毕业,2000年去日本发展,脑子活络,投资房产在北京、上海和南通都置了业。人在国外,房子就交给母亲代管。

可她没想到,这几套房子后来成了母亲把她送进精神病院的“通行证”。

唐美兰脾气强势,朱金红做什么都得顺着她。

2007年邻居打电话到日本投诉,说老太太把房子租给不三不四的人,扰得四邻不安。

朱金红打电话责备母亲,气头上说了一句:“你再乱租,我就把房产交给别人打理。”

就是这句话,捅了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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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美兰觉得女儿忤逆,从这一年起,她开始四处跟人说朱金红有精神病。

朱金红的同学、朋友,隔三差五就能接到电话听到这套说辞。

2008年朱金红悄悄回国,瞒着母亲把上海和南通的租客清退。

唐美兰知道以后,带着大女儿和女婿上门堵人,架势不像找人,像绑架。

警察来了,唐美兰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女儿,她有病,我得送她去医院。

后来是警察调解,同学帮忙,朱金红才脱身。

2009年在北京,同样的戏码又上演了一次。

朱金红被逼得没办法,只能再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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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危机之后朱金红在日本那边断了生计,2010年3月回到国内。

她以为时间冲淡了母女之间的裂痕,把自己回国的消息告诉了母亲。

3月5号唐美兰带人再次把她控制住,这次没再给任何机会,直接送进了精神病院。

入院第二天,唐美兰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朱金红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这一步棋走得太直白了——控制了人,再控制财产。

后来她又跟朱金红说,想出院就把身份证、护照和存折交出来。

再后来社会舆论闹大了,医院觉得可以出院了,唐美兰拖着不去接。

因为当时行规是,谁送来的谁接走。

唐美兰就咬死一条:签了财产转让书,我就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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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唐美兰拿不出什么过硬的证据,唯一的一份是前女婿利用职务之便偷盖公章出具的一张假患病证明,这事后来被查出来,那女婿也被踢出警察队伍。

而朱金红这边证据很硬——好友杨云说,朱金红的思维能力绝对没问题,从求学到工作到出国,一直是大家的榜样;代理律师也说,她的谈吐气质和处理问题的冷静程度,甚至比普通人还强。

最有说服力的是入院三个月后,在律师和唐美兰等人陪同下去苏州做了一次司法鉴定,结果很明确:思路清晰,精神正常。

可唐美兰铁了心不撒手。

她解释说自己是出于母爱,说女儿在日本当家庭主妇长期封闭,加上上一段婚姻失败和遭遇抢劫,精神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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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送进医院是怕女儿出事。

但时间线摆在那里——她开始散布女儿有精神病的消息是2007年,恰好是朱金红因为房产跟她发生口角那一年。

住院期间她的每一步动作都踩在财产上:诉讼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索要身份证护照存折、以出院为条件逼签财产转让书。

朱金红在精神病院待了六个月。那六个月里,她每天被强制服药,反抗就被加量,从最初的一粒奥氮平增加到三粒,整个人被药物弄得浑身瘫软,脑子却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在哪儿,知道是谁把她送进来的,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除了求救信,她还偷偷拟了一份遗嘱,写道如果自己在精神病院遭遇不测,三套房产全捐给慈善机构。

舆论压力终于把门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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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美兰迫不得已把人接了出来,但并没还朱金红自由,而是把她软禁在家里,去个洗手间都要跟着。

后来朱金红趁母亲睡着了逃出来,在朋友帮助下补办证件,踏上了飞往日本的飞机。

2014年6月,法院终审驳回唐美兰“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

这件事情后来促成了《精神卫生法》的出台。

朱金红的故事被收进那部法律的立法资料里,算是给后来的人撑了一把伞——法律规定精神障碍患者自愿住院,非自愿住院必须经过严格医学评估和法定程序,不再是家人一句话就能把人关进去的时代了。

我在想,一个人被最亲的人关进精神病院长达半年,每天被灌药,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房产正在被人一步步蚕食——那种滋味大概比坐牢还难受。

牢里的人至少知道自己刑期多久,而精神病院里的正常人,不知道尽头在哪里。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