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7岁了,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甚至不会自己翻身。

每一口饭都要喂,每一次排泄都要清理。

外婆腰椎滑脱,需要手术;外公心脏不好,无力看护。

而他的父亲,升了职、涨了薪,却以“要再婚、要买房”为由,把每月2500元的抚养费私自降到1000元。

法律能为这样的孩子做什么?

这是我们近期办理的一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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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天,一级脑瘫残疾儿童,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需要24小时专人照料,吃喝拉撒、翻身坐卧,一刻不能离人。

2021年,小天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小天由母亲张某直接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含生活费、特殊儿童护理费)2500元,后续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50%,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或死亡。

离婚后,张某不得不继续上班维持生计。照顾小天的重担,几乎全部落在年迈的外公外婆身上。

2025年6月,7岁的小天终于取得一级残疾证——护理需求被官方认定为最高等级。然而,外公外婆的身体每况愈下:外婆腰椎滑脱,需要手术;外公心脏不好,无力看护。随着小天长大,护理难度越来越高,两位老人已力不从心。

就在这个最需要钱的时候,王某却以“再婚”“买房”为由,擅自将抚养费降至1000元,医疗费更是一分未付。

张某多次协商,王某却说:“以后情况好转了再补。”可他的“情况”真的不好吗?事实上,王某不仅升了职,收入也更高了。

走投无路之际,张某走进了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办案过程

王某答辩称:目前已重组家庭,需承担对新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可用于支付小天抚养费的财产和收入已大为缩减。同时自己罹患视网膜脱落致劳动能力下降、收入锐减,加之需要支付固定的房贷及房租,可支配收入有限,请求降低抚养费标准。

审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据理力争,围绕小天的核心权益,从法律、证据、庭审对抗等多方面发力,全力为小天维权。

01精准法律分析,锁定胜诉基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综合上述规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不因离婚、再婚或家庭结构变化而免除;对小天这样的一级残疾、终身无自理能力的孩子,其“实际需要”必然涵盖生活费、护理费、医疗费、康复费等全部必要支出,且抚养费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上调。

02全方位证据固化,击穿被告抗辩

固定身份与残疾事实:调取离婚协议、出生证明、一级残疾证、脑瘫诊断及病历,证实小天终身无自理能力、护理需求极高。

还原照料困境:收集外公外婆病历、诊断证明,证实老人重病无力看护,必须增加护理投入。

夯实费用依据:整理医疗费票据、康复支出凭证,诉请被告支付未支付的医药费。

揭穿违约理由:围绕被告工作、收入、再婚购房等事实,论证其具备足额履行能力,恶意拖欠。

03庭审精准对抗,瓦解答辩理由

针对“重组家庭、负担加重”:律师强调,对新家庭的扶养义务不能对抗对亲生残疾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二者并行不悖,不得以此减损小天的生存保障。

针对“视网膜脱落、收入下降”:律师指出,被告未提交收入下降证据,其说法与自身实际收入、购房行为矛盾,不构成降低抚养费的法定特殊情形。

04以诉促调,兼顾长远执行

本案事实清楚,被告理亏,但审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判断,硬判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长期执行。因此采取“以诉促调”策略——在法庭上充分展示证据、驳斥对方抗辩,让被告意识到继续坚持抗辩对其并无益处,反而可能承担更不利的判决结果,随后主动开启调解。

案件结果

在审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抚养费维持2500元/月,每月25日前支付,直至小天独立生活或死亡;

◾未来医疗费凭票据由被告承担50%;

◾被告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医疗费。

父母对残疾子女的抚养是终身法定义务

离婚、再婚、经济状况小幅变化

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

如果您也正面临

抚养费纠纷、离婚财产分割

或子女抚养权问题

请不要独自承受

让我们用专业的力量

为您和孩子

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主办律师——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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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职务:精英律师&婚姻家事团队负责人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执业宣言:以法为师,以诚为鉴;受托尽职,忠事不倦。

执业特点:能调擅诉 善于倾听

(除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