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濮阳一冷冻榴莲果肉商家因买家恶意“仅退款”,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花费5000余元前往山东德州买家住处沟通,并在附近垃圾桶中找到自家发货的榴莲包装袋,遂向当地警方报警。涉事买家袁某某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将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督促袁某某对商家损失进行赔偿。

有时候,人性最大的考卷,不是出在几百万的大项目,而是区区一百九十块的榴莲。

这一回,河南濮阳的榴莲商家,为了这区区一百九十块,硬是两次驱车往返一千六百公里,自掏五千多元,只为证明一句话:自己没坑你。结果也大快人心:买家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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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事如果只当成一场狗血冲突,就太委屈这一路油费和高速费了。

首先该问的是,恶意仅退款,算不算“占个小便宜而已”?

不算,是赤裸裸的违约和白拿钱。

从民事角度讲,钱付了,货签收了,所有权就已经从商家跑到买家手里。这个时候,买家反咬一口,虚构“霉变”“质量问题”,点一下仅退款按钮,钱退回来了,榴莲也吃没了。

货在嘴里,钱在卡里,这就是典型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早就写明了:谁没法律根据拿了本不该拿的好处,造成别人受损,受损那一方可以要求把这些好处统统吐回来。现实里的做法,就是商家可以起诉买家,要求补回货款,还能顺带把自己维权花的必要费用算进去,比如调档费、打印费、合理差旅费等等。

也就是说,别看表面是小钱小事,性质一点不小。

这回榴莲案里,买家虚构事实骗退款,被抓到证据后,直接触发了治安管理处罚的那根红线:诈骗公私财物,哪怕金额不高,也可以处以五日至十日拘留,还可以加罚款。最后被行政拘留,留下违法记录,正好给那些习惯性“薅一下试试”的人敲了一记闷棍。

更关键的是,如果这种操作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多次恶意仅退款,累计金额到达几千元,完全有可能从小打小闹的薅羊毛,升级成刑事层面的诈骗罪。

小事,不等于没事。只是很多人赌的是:没人愿意为一百九十块拼命。

这一次,赌输的是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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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该问的是:商家怎么维权,才能不再“肉包子打狗”?

把话说明白:维权不是靠冲动,而是靠证据

我的看法是,可以分三层“护身符”。

第一层,交易前后,自己先把证据攥牢。

生鲜、贵重物品,强烈建议做到这几件事情:

单独的发货录像:从产品状态、打包过程、封箱细节,一镜到底,把货物在你手里没有问题这一点拍下来。

清晰标记批次和特征:比如包装袋上的生产批次、日期、重量、外包装特点,这些以后都是对比真伪的“身份证”。

和买家的沟通留痕:一律走平台聊天,不要私下漂移到各种聊天软件。以后平台调取记录,法院认定事实,都要看这玩意儿。

第二层,遇到明显恶意,仅靠平台申诉不够,要敢于报警。

很多商家心里那道坎在于:才几百块,警察会不会笑话我?事实上,像这次榴莲案,正是报警、配合调查,才让对方从嘴硬变成被拘。

报警的意义,不只是追回一单生意,而是给那些“惯犯式”买家一个清晰信号:你不是在玩平台规则,而是在玩法律火线。哪怕当次金额不够刑事,但行政处罚、违法记录,已经足够让人心里凉半截。

第三层,金额稍大或屡次侵权,要学会用诉讼当“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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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恶意退款买家,诉求一般包括:支付货款、返还不当得利、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现在不少法院已经有成文案例:买家说有质量问题却拿不出证据,还把所谓问题商品扔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要承担后果。

诉讼听起来费事,但对屡次作恶的买家,是非常有效的震慑手段;对商家群体来说,也是在帮同行“清理水质”。

第三问:平台是不是可以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不能,再装就太像“共谋者”了。

这几年流行的仅退款机制,本意是为了让消费者更方便维权,尤其在生鲜、冷链这种极易变质的商品上,平台怕消费者不敢买,就干脆一刀切偏袒买家。

问题是,一旦平台只用算法处理纠纷,不核实商品状态,也不要求消费者举证,就变成了现实中的“推责神器”:

平台既没尽到审查义务,又享受了交易佣金、流量收益,还把所有风险甩给商家,自然就架空了电子商务法要求的安全保障义务。

按法律精神,平台至少要做到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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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立起真实有效的举证机制,而不是默认“消费者说啥都对”。

恶意仅退款的申请,尤其是频繁提交、金额集中的账号,平台有能力也有义务进行重点核查,比如要求上传商品问题的清晰照片甚至视频,要求说明处理方式,而不是一句“已经扔了”。

第二,启用“黑名单”和信用约束。

同一买家频繁使用仅退款、屡次被商家投诉、甚至被警方介入的,平台不能装瞎。应当限制其继续享受快速退款通道,必要时降低其部分交易权限,甚至通过平台级的信用扣分机制,让恶意行为变成真成本,而不是“零成本练胆子”。

第三,承担起合理的商家保护成本。

平台可以设置针对生鲜、贵重品类的“争议保障池”,出现纠纷时,先由保障池垫付一部分给受损一方,再通过内部风控认定,去追偿恶意方。

这样既避免商家因单笔纠纷被压垮,又能把真正的成本转嫁给作恶一方,而不是让制度出问题时,大家一起埋单。

说白了,平台不能一边喊着“我们是中立的撮合者”,一边又在关键规则上用算法给一方加码。拿了那份佣金,就得承担起那份监管义务。

第四问:为什么这类事件会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因为现在的激励结构,对坏人实在太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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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商家:一单纠纷,一堆烦恼。要么吞下去,权当破财免灾;要么花时间找证据、花钱跑维权,结果不一定能赢。

另一边是恶意买家:薅一次得手,拿到货也拿到钱;被识破,大不了退款退货,偶尔严重一点,赔个道歉。有些人心里算盘打得飞快:不被抓,就赚到了;被抓一次,当成学费。

这就形成了一个极其糟糕的“逆向激励”:守法者受损,钻空子的人获利。久而久之,认真做生意的人被磨没了耐心,胆子大的人开始疯狂试探边界。

我相信,大多数人本性并不坏,只是规则在诱惑他们去试探那条线:占一点小便宜,好像也没什么事;投诉一下商家,好像很快就能拿到退款。

当不劳而获变得太容易,诚实守信就会显得很傻。

而一套真正成熟的电商规则,应该让守信的人过得省心,让失信的人付出代价,让恶意的人承担高昂成本。这样,商家就不用再用一千六百公里的油费,去证明自己没撒谎。

榴莲有壳,人心也该有壳。

规则的意义,不在于它写得多吓人,而在于它让人不敢坏,也不必用五千多元,给一百九十块的公平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