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创业热潮的兴起,各类餐饮、零售加盟项目层出不穷。然而,不少打着“保姆式扶持”、“稳赚不赔”旗号的加盟项目,背地里却是精心设计的“割韭菜”陷阱。一旦创业者交了高昂的加盟费,所谓的总部往往立刻变脸。

包头的赵先生(化名)就遭遇了典型的加盟骗局。去年底,赵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看中了一个网红轻食加盟项目。招商人员承诺,只需缴纳20万元加盟费,总部将提供“选址、装修、培训、带店”的全包服务。赵先生东拼西凑交齐了款项并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

然而,钱一到账,总部的态度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不仅承诺的选址服务变成了敷衍了事,发来的设备也全是以次充好的二手货。当赵先生要求退款时,总部却以“合同已签订,单方解约需承担30%违约金”为由强硬拒绝。

面对这精心设计的连环套,赵先生并未选择认栽。经过多方对比与慎重考虑,赵先生正式委托了内蒙古翰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商事诉讼团队全权代理此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内蒙古翰聚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在全面审查了赵先生的合同、聊天记录及付款凭证后,迅速抓住了该加盟公司在法律上的三大致命漏洞,并打出了一套极其高效的“维权组合拳”:

第一击:直击“两店一年”资质软肋律师团队在调查中发现,该招商公司成立不足半年,根本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法定资质。同时,该公司也未在商务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律师据此在起诉状中明确指出,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与违规开放加盟。

第二击:精准激活法定“冷静期”条款很多加盟商不知道,特许经营合同在法律上存在一个“单方反悔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代理律师指出,赵先生虽然签了合同,但店铺尚未实际开业,也未实质性使用总部的核心经营资源。此时行使法定“冷静期”的单方解除权,完全合法合理。

第三击:诉前财产保全,掐断资金转移通道针对此类“快招公司”容易卷款跑路的风险,内蒙古翰聚律所的律师团队没有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在向法院递交诉状的同时,同步申请了紧急财产保全,依法冻结了该招商公司名下与案涉金额等额的银行账户存款。

案件结果:随着账户被法院查封,以及面对律所提供的铁证如山的涉嫌违规证据,原本态度嚣张的加盟总部瞬间乱了阵脚。为了避免账户被长期冻结影响其后续招商,该公司主动联系了赵先生的代理律师请求和解。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该公司向赵先生全额退还了20万元加盟费,赵先生的维权行动大获全胜。

法理提示:商业加盟水深坑多。创业者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务必对招商主体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一旦不幸陷入加盟陷阱,切忌被对方口头上的违约金恐吓住。在项目尚未实质推进前,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介入,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并采取保全措施,是及时止损、追回投资款的最优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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