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5月7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提出参与主体申报应约信息包括“时段-电力一价格”,具体要求如下:时段申报包括开始和结束时间,最小单位为1小时;电力申报值不得超过自身最大响应能力,最小单位为1兆瓦;价格申报最小单位为1元/兆瓦时,其中约定削峰响应申报价格区间为0-1000元/兆瓦时,应急削峰响应申报价格区间为0-1500元/兆瓦时。

需求响应补偿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纳入系统运行费,在系统运行费用增加“需求响应分摊费用”科目,由工商业用户和市场化发电主体(不含分布式电源)共同承担分摊责任。需求响应补偿费用按月度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和市场化发电主体(不含分布式电源)上网电量比例分摊或分享,单个主体度电分摊上限设置为0.01元/千瓦时,超过部分不再进行分摊,补偿缺额按照原补偿费用等比例消减。当单个主体月度分摊总金额不足0.01元时,按零计算次月滚动回收。

参与主体基于日基线负荷计算实际响应负荷,并根据负荷响应率对实际响应量进行评价。实际响应负荷为响应时段内实际负荷与基线负荷的差值绝对值,同一时刻同时参与约定、应急响应时,按照中标负荷等比例分割响应量。负荷响应率为实际响应负荷占市场出清响应负荷的百分比(按小时计算)。

详情如下: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改革要求,我省对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需求响应市场不再作为辅助服务市场的一类交易品种。为进一步健全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机制,持续通过“经济激励+市场竞争”的市场化手段,引导各类用电主体自主、灵活、高效参与需求响应,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工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甘肃能源监管办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GSGXTDLC@163.com)或传真至0931-8929179。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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