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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8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公司于当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苏民终4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5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该案为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审被告)包括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支金高、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沈银龙等,被上诉人为珠海横琴顺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顺德区共享投资有限公司等多方,原审第三人为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13121.87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因本案尚处于发回重审阶段且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新城控股表示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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