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一则“河南商家驱车1600公里赴山东寻找‘仅退款’买家”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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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海报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涉案人员袁某某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已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山东德州庆云县一村民袁某某在河南商家程某经营的电商店铺购买榴莲肉,收货后,袁某某虚构“商品发霉”,向平台申请“仅退款”,最终拿到全额退款。属地派出所接到商家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和处置工作。

经查,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相关方面同步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督促袁某某对商家损失进行赔偿,切实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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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驱车1600公里找买家:翻遍垃圾桶找证据

另据极目新闻证实,记者同日从庆云县徐园子乡政府工作人员、徐园子派出所民警处,均得到了“仅退款买家已被行拘”的答复。

新京报消息,5月7日,河南濮阳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商家称于4月26日发货,28日买家称榴莲发霉,申请“仅退款”。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提供的图片后,表示买家图片中的霉变榴莲非发货商品。

商家前后花费5000余元,两次驱车行驶1600公里往返买家所在地沟通。商家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莲包装袋,未找到榴莲,买家称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

5月6日,商家向当地警方报警并提供证据。5月7日,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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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称,买家恶意“仅退款”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损失,包括商家所需要的维权成本。另外,即使金额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买家也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付建建议,针对恶意退款行为,商家可通过提供打包发货的视频、图片、物流记录、买方提供的虚假图片等向平台反馈要求撤销并追回退款,或者可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立案。

潮新闻注意到,一直以来,电商平台“仅退款”机制初衷是简化售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却被部分“有心人”当成薅羊毛、碰瓷的工具。尤其生鲜、水果类商品,损耗争议本就偏大,更成了恶意退款的重灾区。不少小微商家利润微薄,遇上恶意碰瓷,往往申诉无门,取证艰难,只能自认倒霉。

红星新闻发文称,“榴莲悬案”中商家以行动发出的提醒,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改变这一情形,不能只靠商家“八千里路云和月”式维权,也不能一有争议就都交给警方处理。解铃还须系铃人,电商平台须针对“仅退款”的一系列争议,做出进一步的调整改善,把买卖双方都拉回公平起点,切实维护健康的交易环境。

中国青年报(整理:陈垠杉)综合:海报新闻、极目新闻、新京报、大河报、潮新闻、红星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