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治理规范化、证件管理严格化的当下,有人为贪图小额利益,私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证明,协助他人骗取补贴,沦为违法犯罪的参与者。此类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与管理秩序,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案情简介
被告人孟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24年8月,在其经营的门市内,伪造了一份加盖某事业单位专用印章的遗体火化证明,并交由他人使用。他人持该虚假证明,骗取丧葬补助费共计近7000元。案发后,他人已将骗取的钱款全部退还。2025年6月,被告人孟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经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火化证明、学历证明、户籍材料等官方证明文件、相关印章受法律严格保护。伪造、变造、买卖事业单位印章及虚假证明的行为,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切勿因人情或小额利益参与制假造假,否则将留下终身案底,影响个人及家庭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期数丨2631
供稿丨刑事审判庭 马豪森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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