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夏天,我正在院子里擦自行车,我爹叼着烟卷从屋里出来,往我跟前一站,也不说话,就那么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一瞧他这表情就知道没好事。他每次这种笑,不是要我干农活,就是要我去相亲。
“爸,你直说。”
“你王叔家的闺女,你还记得不?”我爹把烟灰弹了弹,“小时候你俩还一块儿玩过。去年退伍回来了,在镇上供销社上班。我跟你王叔说好了,明天你去见见。”
我想了老半天,才从记忆深处扒拉出一个胖乎乎的小丫头,扎俩羊角辫,跑起来脸上的肉直颤。那还是我十来岁时候的印象,现在长大了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我不去。”
我爹眉毛一竖:“为啥?”
“不为啥,不想去。”我低头继续擦车。那时候我刚退伍回来不到一年,在县农机厂上班,自认为是个体面人,找对象起码也得找个差不多的。
“你王叔跟我是老战友,当年在部队救过我的命,要不是他把我从战壕里扛出来,你小子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呢!”我爹嗓门大起来,“人家闺女哪点配不上你?”
我说我没说配不上,我就是不想去。
我爹气得烟都掉了,指着我说:“你明天要是不去,以后别叫我爸!”
我没去。
第二天我骑着自行车在县城逛了一天,看了场电影,吃了碗烩面,磨蹭到天黑才回家。到家的时候,我爹坐在院子里抽烟,地上一地烟头。他没骂我,就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比骂我还难受。
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道第三天中午,我正在农机厂车间里修发动机,满手油污,有人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看,是个姑娘。二十出头的样子,圆脸,身材敦实,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脚上是双解放鞋。头发乌黑,扎了个低马尾,脸晒得有点黑,但眼睛很亮,亮得像老家门前那条河里的水。
“你就是周建国?”她看着我,一点也不怯场。
我说我是,你哪位?
“王晓梅。”她报完这个名字,故意停顿了一下,看我的反应。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就是王叔那个闺女。说实话,跟我想的不太一样,但也没有让我眼前一亮。还是胖,还是壮,往那一站像棵小树似的,风都吹不动。
“听说你嫌我胖,连面都不愿意见?”她双手往腰上一叉,开门见山。
我没想到她这么直接,周围好几个工友都竖着耳朵听,我脸上挂不住,赶紧说不是那个意思,那天是有事。
“有啥事?你爹都跟我说了,你就是嫌我胖。”王晓梅一点面子不给,“行,胖不胖的另说,我就问你一句话——你是农村人不?”
我说是。
“农村人能干点啥,你知道不?”
我说种地呗。
“那你会种地不?”
我在家排行老小,上面三个姐姐,地里的活儿从小到大没怎么沾过手。当兵几年更是没碰过农具。但当着这么多人,我硬着头皮说会。
王晓梅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倒是不难看。
“行,那明天你跟我去掰一天玉米。掰完了你要还是嫌我胖,我二话不说,掉头就走,以后再也不纠缠你。怎么样?”
周围的工友开始起哄:“建国,去啊!”“人家姑娘都主动了,你还怂啥?”
我那时候年轻,经不起激将法,脑子一热,说去就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王晓梅就骑着二八大杠到我家门口了。我揉着眼睛出来,看见她后座上绑着两个蛇皮袋,车筐里放着两副手套和一个军用水壶。
“走吧。”她递给我一个窝头。
我接过来咬了一口,硬的,冷的,差点没把我牙硌掉。
她家的玉米地在村北头,走了四十分钟才到。那片玉米地大得看不到头,玉米秆比我还高,叶子密密匝匝的,像一道绿色的墙。太阳还没出来,露水重得很,裤腿刚踏进去就湿透了。
王晓梅把手套分给我一副,自己先钻了进去。她掰玉米的动作快得像机器,左手攥住玉米棒子往下一压,右手一拧,“咔嚓”一声就下来了,往身后的蛇皮袋里一扔,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
我在后面看着,觉得自己不能丢人,也学着她的样子掰。结果第一下就被玉米叶子划了手背,火辣辣地疼。掰第二个的时候,没找准位置,整个玉米棒子被我拧断了,汁水溅了一脸。
王晓梅回过头来看我一眼,没说话,嘴角弯了一下。
那个眼神我记到现在——不是嘲笑,是那种“我就知道”的表情。
太阳升起来之后,玉米地里又闷又热,像个蒸笼。玉米叶子上的细毛扎在脖子上、胳膊上,又痒又疼。我的手套早就湿透了,手心里磨出两个水泡,水泡破了之后火辣辣地疼。腰更是受不了,一直弯着掰玉米,直起来的时候咔咔响,感觉要断了。
我偷偷看王晓梅,她跟没事人一样,蛇皮袋已经换到第三个了,我才装了不到半袋。
她干活不出声,不像村里有些妇女边干活边唠嗑,她就闷头干,一个接一个地掰。汗水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淌,滴在泥土里,她抬手用袖子一抹,继续干。
十点多的时候,我实在撑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王晓梅把水壶递给我,自己也坐下来,拧开盖子喝水。
“累了?”她问。
我没说话,觉得丢人。
“你当过兵?”她又问。
我说当过。
“当兵的体力就这?”
我被她这句话噎得脸通红,想说点什么反驳,但看看她堆成小山的玉米和我那半袋子,什么话都咽回去了。
她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土,忽然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忘不了的话。
“周建国,我知道你嫌我胖。可你知不知道,这一百五十斤的身板,能扛得动一袋一百斤的化肥走五里地,能给家里盖三间砖瓦房,能生了孩子第二天就下地干活。你说我胖,我认。可你扪心自问,你们男人找媳妇,到底是要找个好看的,还是要找个能跟你一块儿扛日子的?”
说完,她拎起我的蛇皮袋,把里面的玉米倒进她的大袋子里,连同我自己,像拎一只小鸡一样把我从地上拽起来。
“行了,别坐着了,不掰完这一亩地,今天谁也别想走。”
那天我们一直干到下午三点,把那一亩地的玉米掰完了。我后来数了数手上的口子,大大小小十七道。回去的路上,我骑着自行车跟在她后面,看着她的背影——衬衫被汗水湿透了,贴在宽厚的后背上,后座上两大袋玉米少说也有一百五六十斤,她骑得稳稳当当的,连大气都不喘。
到村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
“明天还来不来了?”
我说来。
她笑了一下,骑车走了。
回到家,我爹正坐在院子里等我。他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我满手的伤口,哼了一声:“知道厉害了?”
我没回答他,坐在台阶上,把那副磨破的手套翻过来翻过去地看。
手套是旧的,右手食指的位置上有个补丁,针脚密密麻麻,缝得很仔细。
一个月后,我跟王晓梅订了婚。
一年后,我们结了婚。那些当年笑话我找对象挑三拣四最后找了个“胖媳妇”的人,后来都不笑了。因为王晓梅不仅把家里的地种得比谁家都好,还在镇上开了个小卖部,生意红火得很。我爹的老年病犯了,是她一个人骑着三轮车送到县医院,楼上楼下背着做检查。我三个姐姐回娘家,从来不用动手,她一个人整出一大桌子菜。
最重要的是,她给我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随她,壮实得很,从来不爱生病。
前年,儿子考上大学,家里请客。酒过三巡,我当着所有亲戚的面,给王晓梅倒了一杯酒。
“晓梅,那年掰玉米,你把我那半袋子倒进你袋子里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这个人,我跟定了。”
她端起酒杯,瞪了我一眼:“别整这些没用的,赶紧吃,吃完了收拾桌子。”
满桌子的人都笑了。
我爹八十多了,耳朵背,没听清我们说什么,但他看着王晓梅,咧嘴笑了,露出两颗仅剩的牙。
那天晚上,王小梅喝多了。
她靠在我肩膀上,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话。
“周建国,你知道你家那块玉米地,我掰了十几年了。你把地给我,我把命给你。”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她胳膊搭过来,使劲往我这边拢了拢。
她还跟当年一样,沉得很,但我抱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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