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门诊的时候,来了一个72岁的大爷,走路一瘸一拐,表情痛苦,人还没有做下,就说,医生,我要住院输液。我连忙了解情况。原来大爷糖尿病十多年了,从来就没有认真对待,照样吃喝,也不拿药,也不监测血糖。1个星期以前,发觉右脚的小脚趾上长了一个“羞子”(也就是疣),就跑到路边摊敷药,想这样就去掉这个疣。不曾想,疣去掉了以后,皮肤跟着就溃烂了,整个脚都红肿了,然后自己去买了一点消炎药吃,不仅不好转,反而发烧了,而且剧痛无比,这才到了医院。我打开敷料看了一下,右脚小脚趾有一个洞,第四五脚趾之间的皮肤也溃疡了,深度接近1厘米。查血糖23mmol/L,糖化血红蛋白12.4%。妥妥的糖尿病足啊!我说大爷,幸好你来了,再晚几天,可能就要截肢了。
我在想,如果他能够好好控制血糖,如果他在血糖没有控制住之前不去把脚皮肤搞破,应该不会出现今天的这个状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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