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还为欧盟设定了新的最后期限,要求其落实贸易协议条款,否则将大幅提高关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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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法庭周四裁定唐纳德·特朗普最新实施的10%全球关税不成立,认为根据1970年代的贸易法,全面征收关税是不合理的。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对2月24日生效的关税提出质疑的小企业胜诉。裁决结果为2比1,其中一名法官表示,现在就宣布小企业原告胜诉还为时过早。

小企业认为,新关税是为了规避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里程碑式裁决,该裁决推翻了共和党总统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于 2025 年实施的关税。

特朗普在二月份的行政命令中援引了 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该条款允许征收最多 150 天的关税,以纠正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或阻止美元即将贬值。

周四的法院裁决认为,该法律对于特朗普在2月份的行政命令中提到的那种贸易逆差来说,并非合适的措施。

特朗普周四还表示,他将给欧盟到7月4日的时间来履行贸易协议承诺,否则他将把包括汽车在内的欧盟商品的关税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总统在Truth Social上发帖称,他是在与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的一次“重要通话”中宣布了新的最后期限,两位领导人在通话中还一致认为,伊朗永远不可能拥有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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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特朗普出人意料地宣布,他将把欧盟汽车的关税从之前商定的 15% 提高到 25%,因为欧盟没有遵守去年 7 月在苏格兰达成的协议条款。

该协议要求欧盟将对美国工业品的关税降至零,并对某些美国农产品和海产品提供免税配额,但实施该协议的立法在欧洲议会的推进速度一直很慢。

此次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及相关贸易法实施的10%全球关税不成立,实际上触及的是美国长期以来“行政扩权式贸易政策”的法律边界问题。法院认为,以“国际收支逆差”为由进行全面加征关税并不符合1970年代贸易法的适用条件,这意味着总统通过紧急权力工具扩大关税范围的路径受到明显制约。

这一裁决不仅是对具体政策的否定,也反映出美国国内司法体系对贸易行政权力扩张的再平衡趋势。从现实影响看,特朗普并未表现出政策收缩迹象,反而同步向欧盟施压,设定7月4日的最后期限,要求其履行贸易协议,否则将对汽车等关键商品大幅加税。这种“司法受限+行政加码”的并行状态,使美欧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进一步上升。

欧盟方面本就因协议落实缓慢而承压,如今又面临关税升级威胁,内部协调难度加大。特朗普通过关税工具强化谈判筹码的策略仍然清晰:以市场准入与关税威胁作为杠杆,推动盟友快速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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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这一事件不仅是法律裁决与行政政策的碰撞,更折射出全球贸易体系在政治化与工具化背景下的持续紧张,美欧之间的贸易摩擦短期内恐难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