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基层,村支书本是百姓的依靠、邻里的调和人,手握基层管理权,更该体恤弱小、守好公序良俗与法律底线。
可四川宜宾高县这起事件,看得人满心寒凉、无比愤慨。
一名在职村支书,只因日常琐事和本村残疾妇女发生口角,非但不居中调解、冷静处事,反倒当众情绪失控,对着身有残疾、毫无还手之力的弱势村民大打出手。
受害者本就身体不便、老实本分,一辈子安分守己,从不与人结怨,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只能被动承受、无力反抗。事后经专业司法鉴定,伤情直接达到轻伤二级。
懂法的人都清楚: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二级,已明确构成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晰,本就该依法追究刑责、严惩施暴干部,给残疾受害者一个公道,给全村百姓一个交代。
可最终判决结果,却颠覆大众认知:打人村支书罪名成立,却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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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轻判,瞬间引爆全网争议,也戳中了无数普通人的心头顾虑:法律面前,难道村干部就能特殊对待?弱势群体的权益,到底靠谁守护?
整件事的是非对错,本就一目了然
涉事村支书,错得彻彻底底、毫无辩解余地:
1. 失德失职:身为基层干部,本该化解矛盾,却主动激化冲突、率先动手,完全背弃村干部的职责初心。
2. 欺弱施暴:明知对方是残疾人士、属于重点帮扶弱势群体,无任何还手能力,依旧当众行凶,毫无怜悯之心,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3. 知法犯法: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已经触碰刑法红线,故意伤害罪要件全部满足,本就该依规量刑、承担刑责
反观被打残疾妇女,全程无过错、无挑衅、无互殴:
只是普通琐事分歧,没有辱骂顶撞、没有故意挑事;身体残疾无力反抗,全程单方面遭受暴力侵害;平日忠厚本分、安分守己,纯属无端遭殃、飞来横祸。
三大灵魂拷问,直击大众心底疑惑
第一,法律条文白纸黑字,轻伤二级本就该入刑追责,为何基层干部施暴,就能轻易免于刑罚?法律的公平,难道要因人设限、因身份变通?
第二,村干部本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如今知法犯法、欺压村民却被从轻放过,会不会变相纵容部分基层干部嚣张跋扈,助长恃权欺民的歪风?
第三,残疾人本就是社会需要倾斜保护的弱势群体,维权本就举步维艰。如今证据齐全、伤情鉴定做实,却得不到应有的公正判决,往后普通百姓、弱势人群遭遇侵害,还敢相信法律、指望公道吗?
法律的初心,从来都是不偏不倚、人人平等。
不管是身居基层公职,还是普通平民百姓,只要触犯法律、动手伤人,就该一视同仁、有错必罚、施暴必究。
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一言一行都牵着民心、连着公信力。百姓愿意信任村干部,是盼着被庇护、被善待,而不是看着有人身居职位,就仗势欺人、肆意横行。
残疾弱者本就值得温柔以待、法律兜底,如今无端被打、身心俱损,换来的却是免刑的结果,法理难平、民心难安。
全网百姓共同呼吁:恳请上级相关部门介入复盘重审,重新核查案件审理全过程,摒弃偏袒、坚守法理公正。
既要依法追究施暴村支书的刑事责任,整顿基层歪风邪气;也要足额赔付受害者各项损失,抚平身心创伤,还给残疾弱者一个本该有的公道。
只有守住法律底线、严查基层乱像,不纵容恃权欺民,不亏待弱势百姓,才能让乡村治理有温度、法律公正有力量,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安心生活、有理可依、有冤能伸。
你觉得:村支书殴打残疾妇女致轻伤二级,到底该不该免予刑事处罚?这场判决,能服众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