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农村基层治理的变化不小,其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村支书和村主任这两个职务的情况。

好多人都在议论,有的说村主任以后就没了,有的说往后村里大事小情全归一个人说了算。这些说法流传得挺广,但实际情况不完全如此。
首先要说清楚,村主任这个职务本身并没有被撤销,村民委员会主任依然存在。真正的变化在于,现在各地在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也就是俗称的“一肩挑”。不光是这两个职位,有的地方连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都由同一个人来担任。这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对村级治理结构的一次系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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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村支书和村主任分开各管一摊,一个侧重党建工作,一个主抓村务管理。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讲,这种分工有它的道理,但在实际运行当中,经常会出现两个人意见不合、想法不一致的情况,沟通协调的成本比较高,影响办事效率。推行“一肩挑”就是为了解决这类问题,让村级事务能够统一调度、快速推进,特别是遇到一些紧急任务或者复杂局面时,决策的链条更短,执行起来也更顺畅。
不过话说回来,权力集中以后,监督能不能跟上,就成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农村工作不好做,不光是缺钱的问题。土地收入有限、产业基础薄弱、年轻劳动力大量外流,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制约因素。但让基层干部真正头疼的,是如何把村民有效组织起来。修路、环境整治、发展产业、养老服务、调解纠纷,哪一样都少不了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光靠一两个村干部,再怎么卖力气也很难把事办好。
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目前还偏低,村小学撤并以后,孩子上学得往镇上跑,村卫生室只能看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大病还得去县里。文化活动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维护也缺少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专人负责。不少问题不是政策没有,而是到了村里没人去推动落实。村民想法各异,利益诉求也不一样,没有一个有权威、有担当的基层组织,很多工作就只能停在发通知的阶段。
“一肩挑”这个做法,本质上是对村级治理效率需求的回应。中央文件里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班子成员之间实行交叉任职,这些安排都是围绕这一思路展开的具体举措。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党务、村务和经济发展可以统筹考虑,资源调配更加灵活。以前一些村子党建和村务各搞各的,集体经济也缺少统一规划,忙了半天效果并不明显。
当然,“一肩挑”绝不是让一个人说了算。大家最担心的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因为村里涉及土地、项目、资金和集体资产的事情,桩桩件件都跟群众切身利益挂钩。如果主要负责人手里的权力太大,监督机制又不健全,就容易出现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所以政策在推行“一肩挑”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也就是说,村里的大事不能由哪一个人独自拍板。但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先由党组织提议,再由村委会商议,然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最后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形成的决议和实施结果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这套程序不能走过场,公开的内容要让群众看得明白,决策过程要经得起大家的追问,资金使用要有据可查、有账可对。只有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把监督机制做实,才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一肩挑”对村干部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村支书和村主任可以分工协作、各管一摊,现在一个人要统管党建、村务、经济、民生、安全等方方面面,工作量明显增加。村里的事务不会因为职务合并就变少,反而要求负责人具备更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真正考验人的,是怎么让权力和作用监督同时发挥出来,让两者都能落地见效。
从治理效率的角度来看,“一肩挑”确实回应了农村的实际需求,尤其适合解决职责不清、协调困难的问题。但它不是包治百病的灵药,负责人能力强、作风正派,权力集中确实能提高效率;能力不足或者监督缺失,问题也会被放大。村主任这个职务并没有消失,群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也不会被削弱。该公开的账目要公开,该走的程序不能省,该听取的意见不能躲。
说到底,农村治理的根本不在于村里设多少个职务,而在于有没有人真正去干事,群众能不能有效参与,钱花在哪里,矛盾能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

“一肩挑”这个做法到底能不能得到群众认可,不看文件上怎么规定,关键要看实施以后村里的事是不是更好办了,村民是不是更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