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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消息显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被违规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令领域等被罚款470万元;相关责任人王俊杰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陈硕、陈振春、金皓明、李罗飞被警告,张叶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据企业预警通统计,截至目前富阳农商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累计收到监管罚单9张,违规领域主要涉及信贷业务违规、反洗钱业务违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本次470万元罚款,创下该行单笔监管罚没金额历史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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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该行年内首次被罚。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

公司官网显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阳农商银行”,于2015年5月18日挂牌成立,由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而来,注册资本9.09亿元。目前,共有员工890余人,总行内设14个管理部门,下辖营业网点74家,机构网点环绕全区、遍及城乡。至202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806.8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5.61亿元,是全区存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