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

家属常见法律问题答疑与程序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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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问:前期阶段能否先咨询律师?

【张律师解答】

能,而且越早把程序看明白,越不容易做错事。但要把“先咨询律师”和“律师已经正式进入监察调查程序”区分开。现行《监察法》并没有像刑事诉讼那样,明确规定监察调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直接辩护权;而《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规则,是针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展开的。前期当然可以咨询律师,但此时律师更多是提供法律咨询、程序判断、材料梳理和风险提示,而不是当然可以直接会见被调查人或者要求阅卷。

【法律上怎么规定】

《监察法》列举了监察机关在监督、调查中的权限,包括了解情况、谈话、函询、询问、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等,但法条中没有像刑事诉讼那样单独设置“辩护人”章节,也没有赋予律师在监察调查阶段当然享有会见、阅卷等程序性权利。相对地,《刑事诉讼法》的公开文本明确,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两相对照就能看出:监察调查阶段与刑事诉讼阶段,不是同一套律师介入规则。

【家属现在最该做什么】

家属在前期最值得做的,不是急着问律师“能不能立刻进去见人”,而是先把现有信息交给律师看:谁联系的、联系了几次、目前处于谈话、初核还是立案调查阶段、有没有书面通知、有没有财产查控、有没有健康和家庭照护问题需要尽快书面反映。律师越早看到这些基础信息,越容易帮助家属把事情分层看清。

【哪些事不要急着做】

不要因为“律师现在不能直接会见”就觉得咨询律师没有意义;也不要反过来,把律师咨询理解成已经进入正式辩护程序。前期最怕的就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不问,靠猜;一个是过度期待,认为只要找了律师,一切程序都能马上打通。

【风险提醒】

前期咨询律师的价值,更多在于“把阶段看明白、把边界看清楚、把材料准备好”,而不在于立刻改变程序状态。把这个定位想清楚,家属就不会对律师作用产生失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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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简介】

张智勇,全国优秀律师,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 深耕刑事法律实务29年,张智勇长期聚焦行贿类、职务犯罪、诈骗、经济犯罪及监察留置程序的理论与实战研究。早在2009年,他便带领其领衔创办的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剥离民商事业务,率先完成‘全员、全业务’的刑事专业化转型,将其打造为业内公认的西南地区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以来,张智勇亲自参与办理各类重大疑难职务及诈骗、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带领团队办理刑案超5000件,多起案件获评“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全文收录。在实战之外,他坚持“法理与实务双向赋能”,受聘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及多所高校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并在律所内部十余年坚持“集体讨论全部刑案”制度。其结合二十余年一线实战经验撰写的《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等实务成果,为重大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此外,张智勇律师常年坚持新媒体普法,全网关注者已突破600万。面对这份海量的社会关注,他始终将其视为一种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与执业鞭策。通过持续输出专业的实务经验,他致力于打破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信息壁垒,帮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家庭建立理性的法律认知,传递法律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