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写了一篇关于艺术品味的文章,收到了Ozy、Frank Lantz和Sympathetic Opposition等人的回应。他们促使我 refine 思考,让我意识到"品味"和"好艺术"之所以难以讨论,是因为人们把太多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
第一种:感官愉悦。《欢乐颂》让听众感到喜悦,米开朗基罗的《大卫》让观众对人体产生敬畏,宏伟的大教堂以直击 gut 的方式令人震撼。这些判断是前意识的、普遍的,不一定需要艺术修养。
第二种:新奇与创新。有人因开创前所未有的艺术形式而获得赞誉。早期印象派发明了一种全新的观看世界的方式,并探索了其各个角落。现代印象派画家或许能在技艺上匹敌前人,却无法复制那份新奇;因此现代人只是猎奇,而原创者才是伟大艺术家。现代人若想成为伟大艺术家,必须探索全新媒介——这也解释了现代艺术为何如此令人惊讶和具有冒犯性。
第三种:深度关注与模式语言。有品味的人代代观赏艺术,发展出对平衡、构图、对比的感知,以及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直觉。我们可以争论这种语法在多大程度上是先验预定的,但无论如何,人们已对其敏感,并会以此来评判作品。好的艺术作品要么顺应这种语言,要么有意且深思熟虑地违抗它——即以超越而非无视的方式打破它。
此外还有三种较小的标准,可能是上述三者的组合或变体:
第四种:语境与对话。有些伟大艺术提出问题,后续伟大艺术给出答案,或变奏问题,或进一步阐明主题。任何时代的伟大艺术家都在与同代人和历代大师对话;新艺术可根据其是否展现对这种对话的 awareness 并为之贡献来评判。其他语境更个人化——比如,关于人性之恶的书,若作者经历过 Holocaust,是否更具审美价值?
第五种:字面理解能力。不了解 Soviet communism 历史、不认识该书是其 allegory 的人,无法 fully appreciate《动物农场》。若有人对此一无所知,只把它当作 cute story about talking animals 来喜欢,其欣赏与更有知识的人相比是不同的(更低级的?)。
第六种:变化的时尚。1940年,Beaux-Arts 和 Frank Lloyd Wright 是美国建筑的巅峰。到1950年,有身份的人已不再做 Beaux-Arts 或 Prairie 风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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