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行窃被撞破

妄图拿钱“私了”蒙混过关?

没门!

湖州公安精准研判、跨区协同

成功抓获嫌疑人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尽显 “湖州公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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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浔区公安分局菱湖派出所

接到辖区费女士(化姓)的报警

称家中被盗

接警后

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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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费女士傍晚从鱼塘回家

撞见陌生男子从自家走出

质问后男子仓皇逃窜

还试图拿钱“私了”

“我不要钱,我要报警!”

费女士态度坚决

男子见状扔下钱落荒而逃

费女士立刻拨打110报警

△嫌疑人遗留下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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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遗留下的现金

经清点

男子遗留下的现金共2600元

而费女士家中一共被偷走3000元

费女士向民警描述

男子大概四五十岁

穿了一身黑衣服、戴着黑色帽子

未能看清面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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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闲逛观察

民警随即会同刑侦大队展开分析研判

调查发现

该男子于当日下午乘车来到菱湖

在小区内外转悠了半小时

最终锁定费女士家

却刚得手就被费女士撞个正着

只得匆忙扔下钱跑出单元楼

从小区另一扇大门翻墙而出

打车逃往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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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确定目标进入作案现场

在明确这名陌生男子的

体貌特征和行踪轨迹后

菱湖派出所第一时间

依托“智慧110”平台发起协同抓捕请求

通过与德清警方协同作战

民警迅速锁定了

有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梁某

成功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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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抓获嫌疑人

目前

梁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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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安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快钱”背后是更快的手铐

心存侥幸,终将自食苦果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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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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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家中尽量避免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若确需存放,应放置于隐蔽且安全的处所,有条件的可考虑使用保险柜或银行保管箱

2.同时,切勿随意向他人透露家庭财物信息,特别是不要在社交平台或日常聊天中“露富”,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3.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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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安聚焦民生

严厉打击“盗抢骗”等

侵财类违法犯罪行为

用满格状态

为万家灯火“硬核”护航

全力以赴守“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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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杨 悦 审核:洪官升

责编:王雨轩 编辑:俞菲婷

来源:南浔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