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9日,韶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险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因“不实列支业务招待费”,被监管部门做出“对保险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对曾垂宜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责任人曾垂宜因同一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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