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一坏就没人管,物业说不归他们负责,业主干着急。
合同到期了物业还赖着不走,想换又不知道咋办。
现在新规5月1号起正式执行,好多事情跟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电梯出问题,物业总说要等维保公司,自己不着急。现在不行了,物业是第一责任人,30台以上电梯的小区还得配安全总监,每台电梯都要有专属安全员,名字电话贴在轿厢里,出了事直接找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签了。如果业主不想继续用,随时可以解约。物业不能再拿“我们一直在这服务”当理由赖着不走。街道和社区得帮忙组织业主选新物业,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完以后,不能扔着不管。
新物业要接手,必须先和开发商或者老物业一起查一遍小区的电梯、消防、水泵、监控这些共用设施。查出问题没修好,就不能签字接收。图纸、维修记录、财务账本这些也得在7天内交清楚,街道和住建部门盯着办。
信用分成了硬指标。服务不到位、投诉不回应、公共收益不公示,都会被扣分。高信用物业能优先中标,低信用的连新项目都接不了,严重失信的直接拉进黑名单。
物业费也不能乱涨。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其中过半数同意才行。电梯广告、停车费、快递柜租金这些钱,必须单独记账,每季度公示一次,业主查账、质疑、审计都合法。
催缴物业费也不准断水断电、刷不开门禁、不让坐电梯。业主没交钱,物业只能调解、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不能搞软暴力。
侵占公共收益、占消防通道、拒不退场这些事,住建、综合执法、街道都会出手。该罚的罚,该查的查,法院也支持业委会起诉清退。
居委会代管的小区也得按这个办法来。没业委会,居委会就能代表大家签合同、监督物业、处理纠纷。
新规不是纸上谈兵,它把原本模糊的责任一条条钉死,把流程一步步写清楚。业主手里多了几个实打实的工具:合同解除权、查验参与权、查账权、投诉权、起诉权。
电梯能用,楼道干净,账目明白,投诉有人回——这事儿,现在真能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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