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明确禁止董秘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超30家湘股董秘需调整岗位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147家A股上市湘企中,有2家公司由总经理兼任董秘,28家公司由财务总监兼任董秘,整体兼职比例约为20%。
其中,ST开元、华民股份2家公司由总经理兼任董秘。
广信科技、惠博普、天舟文化、华锐精密、旷达科技、邵阳液压、岱勒新材、宏达电子等28家公司由财务总监兼任董秘。
另外,还有威胜信息、ST亚光、艾布鲁、松井股份、方正证券、德众汽车、华菱线缆、天桥起重等湘股董秘目前甚至身兼三职。
粗略来算,有超过30家湖南上市公司需要更换董秘人选或对其兼任的岗位进行相应调整。
在注册制全面推进后,监管层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治理独立性和内部制衡机制的要求明显提高,董秘岗位的重要性也被进一步放大。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向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表示,监管层明确限制董秘兼任经理、分管经营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本质上是为防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治理风险。
他表示,董秘承担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协调及对外沟通职责,核心要求是独立、客观、及时履职。而经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往往直接参与经营决策、业绩考核及财务处理,若由同一人员兼任,容易导致信息披露独立性下降,甚至出现选择性披露、财务粉饰、关联交易隐瞒及内部制衡失效等问题。
“监管层重点限制上述岗位兼任,实际上是在强化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真实性要求。”孙宇昊表示。
上市公司急聘董秘存在误读
在采访中,部分湘股上市公司也向记者透露,目前公司内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后续调整方案。
不过,外界近期关于“上市公司急聘董秘”的讨论,也被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存在一定误读。
有资本市场人士向记者直言,董秘属于上市公司核心高级管理岗位,通常不会像普通岗位一样,通过公开招聘平台大规模招录。
一位上市公司高管则表示,此次董秘任职、兼职事项的过渡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留给企业的调整时间其实相对充足。
“董秘岗位涉及大量历史信息、监管沟通和内部治理衔接,不太可能短期内仓促换人。”上述人士表示,未来不少上市公司更可能采取渐进式调整方式,对标成熟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逐步完成岗位拆分与高管配置优化。
“相比外部空降,内部培养在信息掌握与磨合成本方面往往更具优势。”另有上市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从实际操作层面看,上市公司短期内更可能优先从内部提拔证券事务代表或熟悉公司治理体系的合规人员担任董秘。原因在于,董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财务以及资本市场知识,更需要熟悉公司业务、历史沿革以及内部决策流程。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在接受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采访时表示,治理薄弱或面临转型的公司,则可能倾向于引入具有券商投行、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背景的资深人士,他们在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具备经验,熟悉监管逻辑,这些领域或也将成为董秘人才的重要来源。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郝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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