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真的是人祸!
原创李万卿
先看一组最新数字:
截至5月8日12时,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1人失联,在医救治51人(其中重症5人,生命体征平稳)。
现场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
这场灾难,究竟是不是“人祸”?
浏阳烟花厂爆炸发生后,我写了篇小评论,说是人祸!
文章只活了一天,就夭折了。
“夭折”得莫名其妙。
昨天(5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5月8日报道称:涉事企业近年来多次被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同样的违规行为,反复出现。
措辞“多次”“反复”......
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2021年以来,执法人员共对其进行了20余次执法检查,大部分检查结果为“有隐患”。
“有隐患”,还心存侥幸,还要拿着员工的生命去“赌”。
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今年1月的检查记录,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发现了两项违法事实。
其中一项为:作业人员在75#称料间(危险等级1.3)内将工业高氯酸钾(氧化剂)与苯二甲酸盐(还原剂)混存盛装称量。
一个氧化剂,一个还原剂。
这两种东西“亲密接触”,简直是在炸药库里玩火,遇到火星就是粉身碎骨。
如此违规,怎么处理?
当地监管部门于2月5日作出处罚是:对华盛烟花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
罚款1.5万元?
1.5万元,对一个号称“800亩花园式大型烟花生产基地”的企业,估计连老板一顿饭钱都不够。
1.5万元,只是一个花炮企业几个小时生产的利润。
1.5万元,放在浏阳500亿的花炮产业里,连蚊子腿都算不上。
罚款如儿戏,能让人长记性吗?
答案,全写在5月4日那声巨响里了,全写在那百米高的蘑菇云里。
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当地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企业主导的一些培训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业内人士张金武(化名)说,“这几年还是有培训,都是要求持证上岗,什么措施都有,但其实是走过场。培训的时候,抄一抄那个是很正常的。假如持证上岗的那个人生病或家里有事,他走了以后就会换一个临时性的,从事过这个行业的人,替换的人估计就没有持证。”
培训走过场,没证可以替岗。
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大爆炸发生当天,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已对涉事企业负责人采取控制措施。
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湖南浏阳烟花爆炸重大责任事故一案挂牌督办。
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表述,都是“重大责任事故”。
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有一个案例,与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比较相似。
2010年8 月16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
原因是,操作不慎,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
最终,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华利公司董事长金朝相等7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逮捕;2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另外,责成黑龙江省政府向国 务 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伊春市政府及市长王爱文分别向黑龙江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019年浏阳碧溪烟花厂爆炸,13人死亡,13人受伤,4人轻微伤,企业追责10人,公职追责29人,多人被一撸到底。
这次华盛烟花厂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伊春市烟花爆炸和碧溪烟花厂爆炸,系统性追责在所难免。
目前,已经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
哪些人会受到处理,很快就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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