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陀评现代书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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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的“褪色”人生:当一个人把人间的颜色都褪尽了,剩下的是否还是书法?

□冯华(二马头陀)

弘一法师,无法从出家后说起——那等于只读一本书的后半册。必须倒退几步,从李叔同开始。

李叔同是谁?历史记载中,是中国第一个用五线谱作曲的人,第一个在美术课上用裸体模特的人,第一个演话剧的人。音乐、美术、戏剧、诗词、篆刻,他几乎把一个人能染指的艺术形式全部穷尽了一遍。少年时出入津门名流,留学日本归来后执教南北,丰子恺、刘质平是他的学生,“天涯五友”是他结义的兄弟。在俗三十九年,他把一个文人能拥有的绚烂,活到了极致。

然后,1918年,他出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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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因,至今没有公认答案。有人说家国破碎,有人说宿缘早定,有人说艺术走到了尽头。但不管原因为何,一个事实是清晰而惊人的:他把三十九年累积起来的全部颜色,一笔勾销。音乐不做了,戏剧不碰了,绘画放下了,篆刻搁置了。连书法,他原本也打算一并放弃。是印光大师告诉他——你可以写,写佛语,写经文,把这些字当作弘法之事。这样,书法才被留了下来。但留下来的严格来说不是“书法”,是写经。留下来的不是艺术家李叔同,是僧人弘一在抄经时留下的笔迹。

这是理解弘一书法最关键的一把钥匙。他不是在做艺术,他是在用毛笔修行。这和我们评述过的沈尹默、白蕉、于右任有本质不同。沈尹默被骂之后面壁三十年,他在“精进”;白蕉在兰影里找到了晋韵,他在“感应”;于右任冲向标准草书的风车,他在“征服”。而弘一,从写下第一个佛号开始,就在做完全相反的事——他在“褪”。

弘一的书法,不是风格追求的结果,而是一场长达二十四年的褪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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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前后,他写的是北碑。李叔同早年浸淫六朝碑版,在《张猛龙碑》《龙门二十品》上下过深功,马叙伦看过他临摹的金石碑文册页,惊叹“无不精似”。出家前为姜丹书母亲写的墓志铭,结体方严,笔力刚劲,一派北碑气象。这是李叔同的底色——绚烂、张扬、锋芒毕露。剃度初期,从1918年到三十年代,他的用笔逐步削去棱角。横画不再极力向右上倾斜,圭角变圆,结体收敛,魏碑中那些金石碰撞的刀味,一点一点藏起来了。有论者把弘一书风分为三阶段——初承碑学,体势偏扁,笔力刚劲厚实;中期融入楷意,体势转方,欲放还收;晚年自成一格,字字清正,具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籁感。但若只看到“风格迭代”,就错过了最核心的东西。他不是在“创作”,他是在“修行”。印光大师告诫他写经要“刊落锋颖”,他接受了,把笔锋一层一层削掉。这不是审美上的一念之转,这是精神上一生的功课。

精神上的洁癖和孤高,才能形成书法风格上的高冷,避免俗气——弘一是这句话最彻底的践行者。他避的不是某一种俗,而是俗本身;他守的不是某一种法,而是法背后的那颗心。他以戒为师,以律度己,把清规转化为笔规,把孤高内化为每一根线条的收敛。所以他的字干净,不是技巧上的干净,是精神上的干净。

五十岁之后,“弘一体”成形。这是褪到最后的模样。笔锋几乎完全不见起止,线条平直,结体修长,横画短促,竖画绵长,字形中部内擫,笔画之间疏可走马。鲁迅得了他的字,日记里写“朴拙圆满,浑若天成。得李师手书,幸甚”。叶圣陶说看他的字“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马一浮更精准:“晚岁离尘,刊落锋颖,乃一味恬静,在书家当为逸品”。逸品——不是神品,不是妙品。神品是技术的极致,妙品是才华的极致,逸品是人把技术、才华乃至全部自我放掉之后,剩下的一点说不清的东西。毫无烟火气,笔笔安逸、锋藏、神敛,呈现的无欲无争,不是写出来的,是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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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后的弘一给自己立下铁律:非佛经不书,非佛事不做,非佛语不说。他的笔下只写佛号、经文、偈语,再不写一句世俗诗文。沈尹默写自作诗,白蕉题兰,于右任写《望大陆》,弘一什么也不写,他只是抄经。他把写作的“内容”也一并褪掉了。这引出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当一个人把自我完全消融之后,剩下的字还是书法吗?抑或那只是一个灵魂无意间留下来的脚印?书法家是用技巧去填补一张空白的纸,弘一却用尽后半生让自己变成一张白纸。他褪掉才情,褪掉锋芒,褪掉个性,褪掉“书法家”的身份,褪到一个地步——他自己曾说:“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他不认为自己在展示“书法”,他认为自己在展示一种状态。

这正是弘一对书法最彻底的颠覆:他把被历代书家视为生命的“我”,轻轻放下了。在致许晦庐的信中他说得更透彻:“士先器识而后文艺”,“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一个人写字,不该是为了写出好字让人记住自己,而是因为自己成为了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人,字才因此值得流传。他用“人传书法”替代了“书以人传”,把书法从艺术的层面拽下来,安置在修行的层面。他说最上乘的字或最上乘的艺术,不在于临摹技巧的积累,在于学佛法中得来。佛法每精进一分,字便进步一分。依此逻辑,哪里还有什么“书”呢?那只是修行完毕后留下的一点笔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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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0月10日,弘一临终前三日。他在一张用过的信纸背面,写下四字:悲欣交集。这绝笔一改晚年弘一体的饱满冲和,字体瘦硬,笔迹枯槁苍虚,乍看弱不禁风,内里却透出无尽风骨与苍茫。它最惊人的地方,不是好,也不是不好。是它把一个“褪尽”的人,重新拉回了人间。一个写了几十年“无我”的人,在将死的时刻写了“悲欣交集”——悲在何处?欣在何处?他对生命终究未能完全舍离,还是有最后的一点感受,一点觉知,一点对这个世界的回望。但正因如此,这四个字才拥有了空前震撼的分量。弘一用了一生几乎全部的力气让自己褪色,却用最后一丝力气在纸上留下了一道淡淡的血痕。那不是艺术家对完美的追求,那是修行人在涅槃前,回头望了人间一眼。

关于弘一的字,也有人说它太简单,近乎孩童体,没有几十年书法功底的人根本看不出门道,看不出门道就容易觉得“不好看”。也有人说学弘一的人往往误入歧途——一味收敛,一味含蓄,把筋骨、劲道、锋芒全都弄没了,最后写出来的字是空的。

这些批评都说错了一件事:弘一从来不是写给书法史看的。他后半生的每一笔,都是写给佛看的,写给自己的。书法史怎么评价他,也许他根本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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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在这个书法评论系列里谈论弘一,到底在谈论什么?

我们在谈论一种极限。沈尹默是“法”的极限——他把帖学的法则推到了极致,走出了可以传承的路径。白蕉是“才”的极限——他把晋韵的风神继承到了一个前无古人、几乎难以师法的程度。于右任是“志”的极限——他冲向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并为之耗尽后半生。而弘一法师,是“无我”的极限。他证明了书法完全可以是修行的痕迹,而不必是艺术的作品。

回到最初标题那个问题:当一个人把人间的颜色都褪尽了,剩下的是否还是书法?

也许,这个问题本身就问错了。弘一从来不是在回答“是否还是书法”,他是在回答“褪尽了之后,人还剩下什么”。他的答案不是写在纸上的,是活出来的:褪尽才华,剩下一身戒律;褪尽锋芒,剩下一室孤灯;褪尽自我,剩下一部经文。褪到无可褪时,纸上的每一笔,都是灵魂无意间踩过的脚印。

他把全部颜色褪尽之后,剩下的不是虚无——是一张干干净净的、透光的纸。纸上最后那四个字“悲欣交集”,是他唯一一次允许我们看见纸下的血。此生褪尽颜色,终了却还有一丝未冷的血痕,这或许才是他留给书法史最深的一道印记。这抹残留的暖意,足以让每一个翻开他字帖的后人,在极端枯寂的线条中,触碰到一个生命曾经滚烫过的温度。

致敬弘一法师,中国书法史上唯一真实不虚的“褪色”修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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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陀评现当代书家系列】

说明:本系列文章作者冯华(二马头陀),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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