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周慧 编 深海
5月8日,ST清越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查明,ST清越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1年,ST清越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万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
此外,ST清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ST清越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1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6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
2023年,ST清越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ST清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多名高管被罚。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0月31日收盘时持有ST清越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同日ST清越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天眼查信息显示,ST清越有天眼风险信息176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