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河中府河东县的永乐镇,在唐代就是永乐县。熙宁初年被降为镇。这里面对黄河,背靠雷首山与中条山,地势深邃。安史之乱的时候,很多人都到这里避难。镇子中有一个姚孝子庄,姚孝子的名字叫姚栖筠。
唐代贞元年间,他家被征召戍边。姚栖筠的父亲对兄长说:“哥哥还没有子嗣,我已经有儿子了,让我代替哥哥去戍边吧。”后来姚栖筠的父亲战死了。
那年,姚栖筠才三岁。他的母亲改嫁,由伯母抚养长大。伯母趋势以后,姚栖筠安葬了他,又给父亲举行了葬礼。他就在坟墓旁边搭了个草房子,终其一生哀思缅怀不减。
县令苏辙用自己的俸禄为苏辙购买田地,修整坟墓并刻碑表彰。河东府尹浑瑊将此事上报朝廷,皇帝下诏从优赏赐,在其乡里赐予旌表,将乡名改称孝悌社,里名改称节义里,又名钦爱。姚栖筠生姚岳,姚岳生姚君儒,姚君儒生姚师正。从姚岳到姚师正,世代都在父祖墓旁筑庐守墓。到本朝庆历年间,再次获得旌表。元祐年间,县令王辟之将事迹整理具状呈报朝廷,请求下诏史官记载此事。唐朝开始,这里的就一直推崇孝义风气。
政和甲午年,我经过他家,家中老少排列次序登堂相见,侍立应答进退有礼,为我讲述家世传承十分详尽。从姚栖筠往下,全家同居共财已有二十多代了。我为此徘徊叹息良久才离去。
村里的居民对我说:姚氏家族世代推举辈分高、公平持正的人主持家务,子弟各有分工职事,专门由一人守护坟墓,近来也有子弟剃度为僧,仍旧住在墓侧的小庐中。
每日早晚全家在堂上一起吃饭,男子妇女各自分班列坐,小孩坐在地上,大家一起从大木槽中取食。吃完饭就锁上厨房门,没有分家另起锅灶的。男女衣服各放在一架,不区分你的我的。有一个新娶媳妇的子弟,私下买了食物送给妻子,妻子不接受,将食物交给了长辈,并请求对自己丈夫施以杖责。望其祖墓,林木茂密蔚然,洒扫种植十分精心。有十顷田地,仅够供给全家衣食。赋税从不需要差吏催逼,也从未有过诉讼到县衙。至今三百多年了,遵守家法没有二话。历经唐末五代战乱,全家守着祖坟未曾离去。
熙宁年间,陕西一带歉收,全族一百口人一起往唐州、邓州一带就食求生,等返回乡里时,没损失一个人。
政和年间,官府向百姓强制征购粮食,称为“均籴”,姚家财力不足以供应,全家日夜哭泣,想要逃亡。我听说后很痛心,告知县官说:“孝义门庭,怎忍心让他们去争缴这些粮食?”于是县官具状申报州府和监司,得以免除了这项征购。
唉,永乐后来沦陷于金虏,姚氏从此成为敌占区之民,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存是亡啊!因此详备地记下这些旧事。
02
原文
河中府河东县永乐镇,唐永乐县也,本朝熙宁初,废为镇。面大河,背雷首、中条山,形势雄深。
安吏之乱,土人多避地于此。有姚孝子庄,孝子名栖筠,唐贞元中为农,当戍边,栖筠之父语其兄曰:“兄嗣未立,弟已有子,请代兄行。”遂战殁。
时栖筠方三岁,其后母再嫁,鞠于伯母。伯母死,栖筠葬之,又招魂葬其父,庐于墓侧,终身哀慕不衰。县令苏辙以俸钱买地开阡陌,刻石表之。河东尹浑瑊上其事,诏加优赐,旌表其闾,名其乡曰孝悌社,曰节义里,曰钦爱。栖筠生岳,岳生君儒,君儒中师正。岳至师正仍世庐墓。至本朝庆历中,再加旌表。元祐中,县令王辟之以状列于朝,乞诏史官书之。盖自唐以来,孝义之风不少变。
政和甲午,余过其家,长少列拜庭下,以次升堂,侍立应对有礼,道其家世次第甚详。盖自栖筠而下,义居二十余世矣。余为之低回叹息而去。其村人为余言:姚氏世推尊长公平者主家,子弟各任以事,专以一人守坟墓,近度为僧,亦庐墓侧。早晚于堂上聚食,男子妇人各行列以坐,小儿席地,共食于木槽。饭罢,即锁厨门,无异爨者。男女衣服各一架,不分彼此。有子弟新娶,私市食以遗其妻,妻不受,纳于尊长,请杖之。望其墓,林木蔚然,洒扫种艺甚谨。有田十顷,仅给衣食。税赋不待催驱,未尝以讼至县庭。今三百余年,守其家法无异辞者。经唐末五代之乱,全家守坟不去。
熙宁间,陕右岁歉,举族百口同往唐、邓间就食,比其返,不失一人。政和中,取粟麦于民,谓之均籴,姚氏力不给,举家日夜号泣,欲亡去。余闻之恻然,谕县官曰:“孝义之门,忍使争此?”勾作状申府、申监司,得免焉。
呜呼,永乐陷虏,姚氏为虏民,不知其存亡矣!因具书之。
03
没什么好补的。
04
这个故事讲的事姚氏一族的前世今生。就是说从姚栖筠开始,也就是从唐朝开始,一直到徽宗时期,姚氏一族都未曾分家。
可以说,姚氏家族的寿命比北宋朝廷的寿命都长。
姚氏家族不仅仅寿命足够长,而且每代族长都还能保持初心,没有腐化堕落。这点更加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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