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知否大叔

发布 | 观海工作室(ID:guanhaigzs)

栩然说已正式迁移

正在连载独家创作的《教员传》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必须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高危网红游乐项目实行 “零容忍”,从源头严把安全准入关,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绝不能让监管流于形式。

而对于我们普通游客,尤其是带孩子出游的家长,一定要提高安全警惕,选择正规、资质齐全、安全有保障的景区和游乐项目;

这几天,#大同订婚强奸案男子出狱后发文# 的话题直接刷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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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4日,坐满3年牢的席某刑满释放;

5月5日,他在社交平台发长文喊冤,字里行间全是委屈,说自己从头到尾没认罪、没减刑,坚信 “真相终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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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两级法院终审判决、证据链完整,认定他犯强奸罪判 3 年;

一边是男方出狱后死磕到底、坚称无罪,网友吵翻了天 ——

订婚当天的 “你情我愿”,怎么就成了 “强奸”?

这 3 年牢,到底冤不冤?

1

这事得从2023年年初说起。

男主席某,当时27岁,大同本地人,农村出身,家境普通,为人老实本分,就是想找个靠谱姑娘结婚过日子。

女主24岁,也是大同人,经婚介所介绍,两人在 2023 年 1 月 30 日第一次见面。

相亲过程挺顺利,两人看对了眼,聊得也投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相处三个多月,双方父母也都满意,敲定了 2023 年 5 月 1 日订婚,彩礼、婚房都谈妥了 ——

男方出10万元彩礼,外加一枚金戒指;婚房是男方的,承诺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

一切都按结婚流程走,订婚宴办得热热闹闹,双方亲戚都在场,祝福声不断。

按常理,订完婚就差领证结婚,小两口本该甜甜蜜蜜,谁也没想到,订婚第二天,直接从 “喜事” 变成了 “刑事案件”

2023年5月1日订完婚,5月2日,两人一起去了男方的婚房。

关键矛盾点来了:

女方事后说,自己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是被男方强行拖拽、违背意愿发生关系;男方则说,当时是你情我愿,没有强迫

当天晚上,女方报警,说自己被席某强奸了。

这事当时就炸了。

警方介入调查,调取了电梯监控、婚房现场痕迹、伤情鉴定、双方聊天记录和陈述等一系列证据,随后席某被刑拘、逮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大同订婚强奸案3年后,男子出狱发文:我是中国最惨男人,坚称无罪!3 年牢坐完,真相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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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订婚强奸案3年后,男子出狱发文:我是中国最惨男人,坚称无罪!3 年牢坐完,真相到底是什么?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席某有期徒刑 3 年。

席某当场不服,直接上诉,说自己冤枉,是女方自愿的,没有强奸。

2025年4月16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级法院为什么都认定强奸成立?

核心就3点,大白话讲清楚:

订婚只是民间习俗,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哪怕订了婚、收了彩礼,女方依然有拒绝发生性行为的权利,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不能默认 “订了婚就必须发生关系”。

电梯监控拍到女方被男方拖拽进婚房,过程中有挣扎、不情愿的动作;伤情鉴定显示女方身上有轻微伤痕,符合反抗特征;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也证实,女方多次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态度很坚决

男方一直说 “你情我愿”,但拿不出任何能证明女方自愿的证据,反而所有客观证据都指向 “违背意志、强行发生关系”。

法律上有个常识:

哪怕是已婚夫妻,只要一方不同意,强行发生关系,都可能构成强奸罪,更别说只是订婚的男女朋友了。

2

男子出狱发长文喊冤

网3年没认罪,坚持要找真相

2026 年 5 月 4 日,席某刑满释放,3 年刑期一天没减 ——

因为他从被抓、到庭审、到服刑,从头到尾都没认罪,一直坚称自己无罪,所以不符合减刑条件,实打实坐满3年。

出狱第二天,席某就在社交平台发了长文,核心意思就几点:

  • 自己农村出身,老实做人,从没干过违法的事,没想到订婚这事让自己 “身陷囹圄”,毁了一辈子;

  • 3 年牢,一天没减,因为我没罪,我不能认;

  • 愧对父母,让他们跟着操心受罪,也感谢一直支持他、相信他的网友;

  • 坚信 “真相终会到来”,出狱后会继续追寻真相,往后只想好好照顾家人,回归正常生活,恳请大家给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长文一出,直接引爆网络,网友瞬间分成两大阵营,吵得不可开交。

有网友支持男方、觉得他冤。

  • 认为订婚了、收了 10 万彩礼,就是默认要结婚、要发生关系,事后报警就是 “反悔了、想讹钱、骗婚”;

  • 男女朋友吵架、亲密时有点拉扯很正常,不能算强奸,法院判得太重,这是 “道德审判”,不是法律审判

  • 男方坐了3年牢,人生毁了,出狱还坚持喊冤,肯定是真冤枉,不然早就认罪减刑了。

更多网友支持判决、觉得男方不冤。

  • 订婚不是卖身,收彩礼不等于同意发生关系,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不同意就是强奸,没毛病;

  • 男方从头到尾不认罪,就是没有悔罪态度,坐满 3 年是活该,现在发文喊冤,就是博同情、想洗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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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件事之所以能吵这么久、关注度这么高,核心就一个争议:

订婚的民间习俗、男女朋友的情分,能不能凌驾于法律和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之上?

很多人觉得,订婚了,就是 “准夫妻”,发生关系是理所当然,女方事后报警,就是 “翻脸不认人”,太过分。

但咱们得明白一个道理:

情分是情分,法律是法律,情分不能代替法律,更不能强迫别人做不愿意的事

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是法律底线。

不管是未婚、订婚,还是已婚,女性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发生性行为,什么时候发生,和谁发生。

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哪怕是未婚夫、丈夫,强迫就是违法,严重的就是犯罪,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订婚≠同意,彩礼≠交易。

订婚只是双方达成结婚意向,不是法律婚姻;彩礼是民间婚嫁习俗,是男方对女方的心意,不是 “买女方身体的钱”,不能说收了彩礼,女方就失去了拒绝的权利。

司法判决看证据,不看舆论。

很多人喜欢凭感觉、凭习俗判断对错,但法院判案,只看证据链是否完整,是否能形成闭环,是否能排除合理怀疑

这件事两级法院都认定证据完整,判决生效,就说明从法律层面,男方的强奸罪是成立的。

男方出狱喊冤,翻案概率有多大?

实话实说:概率极低,几乎不可能

原因很简单:

我国是二审终审制,判决已生效,申诉很难改判。

席某在网上发文喊冤,说自己没罪,但拿不出任何新的、能证明他无罪的证据,再审也没用。

3 年牢狱,一头是男方的委屈喊冤,一头是法律的铁证如山。

咱们普通人,不用盲目站队,也不用过度情绪化。

相信法律,尊重证据,守住 “自愿” 和 “尊重” 的底线,不管是谈恋爱、结婚,还是与人相处,都别越界、别违法,这才是最实在的道理。

至于席某的 “真相”,如果真有,就拿证据说话;

如果没有,不如放下过去,好好生活,毕竟,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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