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上旬,一场席卷多国的反制美国单边法律扩张行动悄然成型。
中国率先发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实施细则,紧随其后,西班牙政府迅速联合多个欧盟成员国,推动欧洲委员会正式激活1996年颁布的《阻断法令》,一场捍卫国际法基本尊严、抵制域外司法霸凌的集体行动,在全球范围内加速铺开。
同一月先后出手,中欧默契反制美国
2026年5月,两起看似独立的法律举措几乎同步落地,节奏之紧凑、立场之一致,令人不禁感叹其中蕴含的深层共振。
5月2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启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将五家被列入美方制裁清单的中国石化类企业列入“豁免执行名单”,清晰划出红线:任何源自美国的单边制裁指令,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均不具备强制效力。
仅隔四日,5月6日,西班牙首相桑切斯致函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措辞坚定要求立即启动《阻断法令》适用程序,确保美国以国内法为依据实施的制裁措施,在欧盟全境自动丧失法律约束力。
两次行动间隔不足96小时,既无联合声明,亦无协调机制,却在法理逻辑、实施路径与政治意图上高度趋同——均以“阻断令”为盾牌,直指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拒绝接受其将本国法律强行延伸至他国主权空间的非法实践。
事件导火索清晰可溯:自2025年2月起,美方连续对国际刑事法院(ICC)发起系统性打压,先后将11位在职法官与检察官纳入制裁范围,波及直系亲属;随后又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名特别报告员列入限制名单。
其所谓依据,竟是因ICC启动对以色列在加沙行动的调查程序,并向时任总理内塔尼亚胡签发拘捕令。美方援引1978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将本属国家危机应对工具的法律,异化为干涉国际司法独立的常规武器。
过往欧洲对此类行径多持观望态度,即便心存异议亦未公开表态。而此次西班牙主动破局,比利时、斯洛文尼亚等国迅速响应,虽匈牙利已退出《罗马规约》造成制度缝隙,但欧盟27国中超过二十国明确表达支持立场,折射出对美式规则强推日益增长的抵触情绪。
中国方面亦非临阵部署,早在2021年即完成《阻断办法》立法程序,本次系首次全面激活该机制,释放出强烈信号:国家主权不容稀释,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可被外部势力随意剥夺。
中欧之间并无同盟条约,亦未举行闭门磋商,但在美国制裁大棒同时挥向本国实体与国际法治机构的关键节点,双方不约而同选择以同一类法律工具进行回击——这不是战略合谋,而是基于共同法理认知与现实压力所催生的制度性共鸣。
美国滥用法权越界,霸权逻辑遭全球抵触
美方动用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原设计初衷仅为授权总统在战争或重大危机期间临时管制对外经济活动。如今该法已被反复扩展解释,彻底蜕变为支撑单边主义外交的常态化法律杠杆。
此前该法适用对象多限于特定国家企业、海外政要或敏感技术实体,而此次直接锁定国际刑事法院这一联合国框架下的常设司法机构,甚至将制裁范围延伸至法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开创了以国内法系统性压制国际司法权威的危险先例。
美方一贯秉持双重标准式的法理观:“凡未经我方批准之国际机制,不得对我及盟友行使管辖权;凡敢于挑战我方庇护对象之司法行为,必遭严厉反制。”
从1996年《赫尔姆斯—伯顿法》对古巴实施域外封锁,到近年频繁启用《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实施跨国追责,再到依托SWIFT系统实施金融围堵,美国“长臂管辖”的法律工具箱持续扩容,三十年来,其司法触角已由经贸领域蔓延至人权、司法、科技、气候等几乎所有全球治理维度。
无论是围绕格陵兰岛主权归属的舆论施压、对多国加征惩罚性关税,还是针对先进制程芯片设备出口的层层禁令,美方总能迅速构建一套自洽话术,本质仍是“规则由我设定,世界照单执行”的单极治理逻辑。
但这一套逻辑正遭遇前所未有的结构性松动。冷战结束后形成的跨大西洋安全依赖格局,曾使欧洲在诸多议题上默许美方主导权。然而随着特朗普政府再度执政,盟友关系被明码标价:军事基地使用权限成为谈判筹码,北约防务开支被设定为硬性交易条件,安全承诺沦为可随时撤回的商业条款。
更令欧洲警醒的是,美方不仅索取更多资源投入,还持续削弱多边机制公信力——当国际刑事法院依法履职反遭制裁,当联合国人权机制因触及其地缘利益而被污名化,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实则早已异化为“基于美国意志的秩序”。
跨大西洋联盟生裂痕,规则博弈进入新阶段
中欧两地几乎同步启动阻断机制,表面看是各自主权行为,实则共同标注出跨大西洋联盟不可逆转的裂变临界点,也标志着全球治理体系正迈入多元主体深度博弈的新周期。
二战后确立的“美国提供安全保障、欧洲让渡部分政策自主权”这一隐性契约,已在连年单边行动与价值撕裂中实质性解体。
欧洲正加速摆脱被动追随角色,转而以独立法律行动宣示战略自主——西班牙牵头推动《阻断法令》适用,正是这一转型最富象征意义的实践样本。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中欧虽未缔结正式合作协定,却在反对“长臂管辖”这一核心命题上展现出高度法理契合度。
中国《阻断办法》在立法技术、适用范围与救济路径等方面,充分借鉴欧盟1996年《阻断法令》的设计逻辑,二者均确立“禁止承认与执行”“提供司法救济”“允许追偿损失”三大支柱,目标高度一致:阻断外国不当域外法在本国领土内的效力传导链条。
此次中欧相继激活各自机制,并非要构建反美统一战线,而是基于清醒判断:面对日益泛化的法律武器化趋势,唯有夯实本国法治屏障,才能守住国家主权与经济安全的基本盘。
当然,必须理性看待这场规则博弈的长期性与复杂性。美国仍握有全球最强硬的两大战略支点:前沿部署的航母战斗群构成物理威慑网络,美元结算体系支撑着全球金融命脉,短期内尚无替代方案可与之匹敌。
欧盟内部亦存在显著张力:除匈牙利退出《罗马规约》外,波兰、捷克等国与美方保持紧密安全协作,部分成员国对全面适用《阻断法令》仍存顾虑,27国能否就实施细则达成共识,仍有待观察。
中国方面,《阻断办法》虽已完成制度搭建,但实际运行效能尚需通过典型案件检验。尤其在跨境支付、融资渠道、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如何有效规避美元清算系统的潜在反制,仍面临现实操作挑战。
但无可否认,2026年5月中欧这两次近乎并行的法律亮剑,已然成为国际秩序演进的关键分水岭。那个由单一国家定义规则、裁定是非、主导裁量的时代,正不可逆地走向终结。
未来全球治理规则的生成方式,将不再是华盛顿一纸备忘录即可定调,而是在联合国框架、区域组织平台及新兴多边机制中,经由多方角力、反复协商、动态平衡逐步塑形。谁能在这场漫长博弈中更好统筹法治韧性、制度创新与战略定力,谁就更可能影响新规则的底层逻辑。可以确信的是,不受制约的单边霸权,已彻底失去历史正当性与现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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