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月份中央出台的“十五五”规划中,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相关部署里,针对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释放了明确政策信号,提出要健全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明确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业内据此判断,2026年我国职工基本养老金有望迎来连续调整,且调整过程中待遇较低群体将获得更多实惠。

基于上述政策导向,有不少公众提出疑问:在待遇调整机制的框架下,职工基本养老金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是否会采取“待遇较高群体少涨、待遇较低群体多涨”的差异化调整方式?是否有可能出现“养老金水平高于7200元仅上涨50元,低于3800元上涨150元”的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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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24 年度人社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计算,2024年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总支出为67656.3亿元,离退休总人数为14739.1万人,该支出包含丧葬费、抚恤金等项目,据此估算人均养老金约为67656.3÷14739.1÷12≈3825元;若结合2025年全国养老金整体水平增长2%的背景,按照2025年调整涨幅推算,截至当前人均养老金待遇约为3825×(1+2%)=3901元。由于职工养老保险总支出67656.3亿元已包含丧葬费、抚恤金等非养老金待遇支出,因此实际人均养老金粗略估计低于3800元,由此可判断,养老金水平低于3800元的退休人员,整体处于人均养老金以下的待遇区间,属于政策所指的待遇较低群体。那么,在“十五五”规划明确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的背景下,养老金低于3800元的退休人员每人上涨150元是否具备可行性?

从我国以往养老金调整机制来看,我国长期执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同一统筹地区内退休人员的定额调整标准统一,无论养老金为7200元还是3800元,只要属于同一地区,定额调整标准保持一致;适当倾斜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以及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对象的认定依据为年龄和所属地区,与养老金水平高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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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则分为缴费年限挂钩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原则,缴费年限更长、养老金水平更高的退休人员,在挂钩调整中更具优势。我国现行的“定额保障公平、挂钩强化激励、倾斜照顾特殊群体”三结合调整办法逻辑自洽、机制科学,若2026年养老金继续调整,沿用该办法的可能性极高。因此,从现有调整机制来看,“养老金高于7200元上涨50元、低于3800元上涨150元”的方案不具备可行性,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该方案违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核心激励原则。从养老金计发规则来看,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养老金水平较高通常意味着该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更长、缴费基数更高,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将高待遇群体的调整额限制为50元,对该群体并不公平,会打击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长期来看不利于养老基金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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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该方案会大幅加大养老基金的收支压力。从人员结构来看,养老金低于3800元的退休人员占全部退休人员的比例较高,如果该群体每人按照150元的标准调整,将显著增加养老基金的支出压力。此外,2025年全国养老金整体涨幅为2%,据此计算3800元养老金的对应调整额约为3800×2%=76元,且2025年不少企业退休人员的实际调整额仅在60元至70元区间,若贸然将低于3800元群体的调整额提高至150元,调整规模接近翻番,会突破整体涨幅控制目标,影响全国养老金调整的均衡性。

综合来看,“养老金高于7200元只涨50元、低于3800元上涨150元”的方案并不具备可行性,但结合“十五五”规划释放的政策信号,在健全待遇调整机制的改革方向下,未来养老金调整有望进一步优化结构,待遇较低群体的调整涨幅比例高于待遇较高群体,这一方向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