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女儿留学,韩国一名50多岁父亲10多年来独自在韩国赚钱,把妻子和女儿送到美国生活。他原本以为,只要女儿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家人在异国生活安稳,自己辛苦一点也值得。可是当他发现妻子在美国过着华丽生活,而自己却在韩国狭小房间里靠泡面和节省度日时,长期压抑的委屈终于爆发。他开始怀疑,自己在这个家庭里到底是丈夫和父亲,还是一台只负责汇款的赚钱机器。
8日,YTN广播《赵仁燮律师的咨询所》中介绍了这名A某的故事。A某在制药公司做营业管理工作20多年,为了女儿的美国留学,他将妻子和女儿送往美国,自己则留在韩国独自生活。按照他的说法,过去10多年里,他尽量压缩自己的生活开支,住在小小的一居室,吃饭也随便解决,把赚来的大部分收入都寄给妻子。10年间,他汇出的金额高达7亿至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22万至368万元。
一开始,A某并没有觉得这是牺牲。他认为,为了孩子教育、为了家人未来,自己作为父亲和丈夫多承担一点,是理所当然的。他在韩国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生活,虽然孤独,但只要想到妻女能在美国安顿下来,女儿能好好读书,他就觉得一切还能忍受。很多韩国“大雁爸爸”也是这样开始的:父亲留在韩国赚钱,母亲陪孩子在海外读书,家庭被教育目标分成两地。
但真正让A某心态崩溃的,是他偶然看到妻子的社交媒体。A某发现,妻子在美国参加华丽派对,接受高尔夫培训,生活方式和他想象中完全不同。他说,自己在考试院或狭小单间里靠泡面坚持,而妻子却用他寄过去的钱过着豪华生活,这让他对自己的人生产生强烈空虚感。对他来说,痛苦并不是单纯钱花了多少,而是自己以为的家庭共同牺牲,变成了只有他一个人在牺牲。
后来,女儿考上美国大学,A某希望妻子回到韩国,夫妻重新一起生活。但妻子只是反复说“我会考虑的”,并没有真正行动。更让A某难以接受的是,妻子还用他汇过去的钱在美国置办了小房子。A某想到自己这些年终于可以和家人团聚,于是提出辞职去美国生活,但妻子却劝他不要来,理由是“美国不是那么好混的地方”,并希望他在退休前继续像现在一样留在韩国赚钱。
这句话让A某彻底受伤。他说,那一瞬间感觉自己不是家人,而是赚钱机器。即使他偶尔去美国看望妻女,也发现女儿对他越来越陌生,妻子和女儿之间有很多美国生活的共同话题,而他完全插不进去。原本为了家人牺牲的人,最后却成了家庭之外的人。这种疏离感,比金钱损失更让他痛苦。于是他开始考虑,与其继续这样生活,不如分道扬镳,重新寻找自己的余生。
这类“大雁爸爸”现象,在韩国并不少见。所谓“大雁爸爸”,指的是为了孩子海外留学,母亲和孩子住在国外,父亲留在韩国赚钱供养全家的家庭模式。这个模式曾经被很多中产家庭视为教育投资,但现实中也带来很多问题。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淡化,父亲与孩子关系疏远,经济负担集中在一方身上,海外生活费用不断增加,最后家庭目标完成了,婚姻关系却已经空了。
A某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10多年的牺牲和痛苦能否得到补偿。对此,参与节目的律师李俊宪表示,10年间汇出的7亿至8亿韩元,很难单独要求返还。原因是,这笔钱虽然一部分可能用于妻子的兴趣生活,但大部分被视为家庭生活费和女儿教育费。既然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支出,在法律上就不能简单认定这笔钱仍然存在,也很难作为单独财产要求返还。
不过,律师也指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A某可能会处于更有利位置。因为判断财产分割比例时,一个重要标准是谁对最终财产形成贡献更大。妻子在美国期间没有特别收入活动,而A某只留下最低限度生活费,将大部分收入都汇给妻子和女儿。因此,如果双方离婚,A某可以主张自己对家庭财产形成贡献更大。律师建议,他应该提前准备好收入资料、每月向妻子账户转账的明细、汇款用途记录等证据。
另外,妻子在美国购买的房地产,也可能被纳入财产分割对象。因为这套房子是用婚姻期间A某持续汇款形成的资金购买,不能简单视为妻子个人财产。如果A某能够证明房产购买资金来自自己的收入和汇款,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这部分资产也有可能被法院考虑。
至于精神赔偿,律师认为,单纯因为“孤独”很难获得抚慰金。但如果女儿已经上大学,妻子却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回韩国共同生活,同时又拒绝A某前往美国团聚,只要求他继续汇款,那么情况就不同了。律师指出,这可能构成《民法》第840条第2项中的“恶意遗弃”,或者第6项中“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理由”。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定妻子长期拒绝夫妻共同生活,只把A某当作经济来源,A某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这件事最让人感慨的地方,是A某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相反,他太负责任了。他为了女儿教育、为了妻子生活、为了家庭未来,把自己的生活压到最低,把收入源源不断寄出去。可是婚姻如果只剩一方牺牲,另一方享受,家庭关系就会失衡。再多汇款也买不回亲密感,再多教育投资也弥补不了父亲和孩子之间失去的时间。
说得更直白一点,大雁爸爸最怕的不是辛苦,而是辛苦到最后发现自己被家庭排除在外。孩子长大了,妻子适应了海外生活,自己却还停留在“我要赚钱养家”的角色里。等他想回到家人身边时,才发现那个家已经没有自己的位置。这种痛苦,比8亿韩元本身更沉重。
所以问题也很现实:为了孩子留学,一个家庭长期两地分居,究竟是教育投资,还是婚姻风险?再进一步,如果一个人10年省吃俭用养着全家,却换来妻子拒绝团聚、孩子疏远,这样的婚姻还值得继续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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