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文社5月9日报道,在5月8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4月份经济社会例会上,内务局副局长阮北南在报告都市行政区划方案进展情况时表示,已有23个乡自行对照标准并提交申请升级为坊的档案。
据该机构称,胡志明市现有168个行政单位,包括坊、乡和特区;其中54个乡约占行政单位总数的32%。
截至目前,已有23个乡完成了现状自查并提交了设立都市行政单位(坊)的申请。基本达标的一些地方包括永禄、新永禄、平利、新日、平政、兴隆、东盛、旭门、婆点、春泰山、芹椰、平兴、油汀、福海、安仁西、义胶、北新渊、保邦等。
内务局正协调各厅局审查设立坊的标准,之后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和市委常委会审议主张。
除了已提交档案的23个乡外,内务局还建议其余乡继续对照标准进行自查,以便全市在6月15日前完成方案档案提交市人民议会。之后,档案将由内务部审查,政府审议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12号决议,乡要升级为坊需满足5组标准,包括人口规模2.1万人以上,自然面积至少5.5平方公里,都市人口比例50%以上。同时,乡还必须达到经济社会结构指标,如预算自平衡、非农劳动比例和近三年人均收入高于胡志明市平均水平。
在自然面积条件(5.5平方公里以上)方面,目前所有54个乡均达标(面积超过标准的4倍至47倍)。在人口规模(2.1万人以上)方面,只有安泰东乡(18,413人)、福城乡(15,803人)和安隆乡(17,906人)不足,其余均达标且远超标准。
由于城市化速度高,胡志明市许多乡的基础设施已得到改善,形成了一些现代都市区,但受限于农村行政管理模式。根据规定,乡转为坊后,编制人数从50人增至70人;土地和规划政策将按都市模式管理,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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