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针对下岗职工社保断缴、工龄认定难等历史遗留问题,人社部与国资委出台补缴新规,以“单位责任必补、个人原因严控、特殊情形兜底”为核心,为上千万曾为国企改革付出的下岗职工提供养老保障解决方案,助力其补齐社保、顺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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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明确,单位责任导致的断缴可终身补缴。因国企改制、破产、漏缴欠缴等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断,不受追诉年限限制,单位需承担统筹部分及滞纳金,个人仅缴纳个人部分;原单位注销的,由人社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兜底办理。同时,1992年前的正式工龄统一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无需个人补缴,由财政兜底,“买断工龄清零”协议正式作废,工龄终身有效。
对于个人原因断缴,新规实行低基数补缴+延缴兜底政策。2011年7月前参保的下岗职工,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可先延缴5年,仍不足则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补缴按断缴当年社平工资60%的低基数核算,远低于普通灵活就业人员标准,大幅减轻经济负担。此外,“4050”人员可享50%-70%社保补贴,年补贴最高达8400元。
办理流程更简化,取消户籍限制,可在常住地办理接续。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人事档案、下岗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全程免费。无完整档案的,可凭工资表、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形成证据链认定工龄。
此次新规聚焦下岗职工核心诉求,既解决历史断缴难题,又降低补缴成本,更保障工龄权益。提醒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及时整理材料办理补缴,避免错过政策窗口期,切实维护自身养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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