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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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遇见♥真诚阅读

(正文)

2001年深冬,我跟着同村的发小去东莞虎门做服装辅料批发生意。

那时候虎门的服装市场火得一塌糊涂。

全国各地的商贩都往这里挤,发小缺个信得过的人手管仓库、对账,思来想去找到了我。

我那时候刚满37岁,老家湖北孝感的农村人,守着几亩薄田和一辆破拖拉机过了十几年。

日子过得不咸不淡。

心里总憋着一股没处放的劲儿,当即就答应了下来,收拾了两身换洗衣裳,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绿皮火车,一路南下到了东莞。

我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遍地都是打工仔、满街都是塑料普通话的南方城中村,再见到林晚星。

那个1987年冬天,在我退伍返乡不到十天,就亲手给我写了分手信,断了我所有念想的姑娘。

十四年没见,她被生活磨得没了当年半分模样,可我只是隔着饭馆的油烟雾,看了她一眼,就瞬间认出了她。

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闷得喘不上气,左手手里拎着的帆布包差点滑落在地上,半天都挪不动一步。

我是1965年出生的,湖北孝感孝昌县底下的小村庄,家里条件差得不能再差了。

兄妹三个。

我是老大,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年到头在地里刨食,勉强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连件新衣裳都舍不得做。

1983年秋天,村里来了征兵的干部,戴着大檐帽,穿着笔挺的军装,往村口一站,精气神儿能照亮整个村子。

我那时候18岁,刚读完高中,没考上大学,在家喂猪种地。

看着身边的同龄人要么出去打工,要么学门手艺,心里慌得厉害。

总觉得不能一辈子困在这黄土地里。

我瞒着父母偷偷报了名,体检、政审一路过关,等通知下来的时候,我父母才知道这件事。

我妈抱着我哭了半宿,怕我去部队吃苦,怕我去偏远地方回不来。

我爸蹲在门槛上抽了半袋旱烟,最后只说了一句:“当兵是正道,去了就好好干,别给咱家丢脸。”

1983年深秋,我背着简单的铺盖卷,和村里另外几个小伙子一起,坐上了开往云南边境的火车。

火车一路向西向南,越走越偏,窗外的风景从平原变成了大山,我心里既忐忑又激动,觉得自己终于走出了穷山沟,能闯出一条活路了。

到了部队,我被分到了边防侦察连。

训练强度比其他连队大得多,每天五公里越野、攀爬障碍、格斗训练,累得沾枕头就睡着,有时候半夜还要紧急集合,在深山里摸爬滚打。

边境的条件很苦。

夏天蚊虫成堆,冬天阴冷潮湿,住的是简易的营房,吃的是粗茶淡饭。

可那时候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再苦再累都不觉得委屈,只想着好好表现,争取留队,或者退伍的时候能在部队混个好出路,给父母争口气。

我在部队里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累,训练成绩一直排在连队前列,很快就当上了班长,还入了团,就连首长都经常夸我是个好兵。

1985年夏天。

连队组织官兵去驻地的县城卫生院做例行体检,我就是在那时候,第一次见到了林晚星。

卫生院的院子里种满了凤凰花,开得轰轰烈烈,满院都是红灿灿的。

她穿着一身干净的白护士服,梳着齐耳的短发,皮肤白白的。

眼睛弯弯的,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说话声音软软的,带着湖北武汉的口音,温柔又清亮。

她是卫生院的实习护士,刚从卫校毕业分配过来,老家是武汉周边的,算起来和我还是半个老乡。

那天给我量血压、做检查的就是她。

她手法很轻,怕我疼,还轻声细语地安慰我,说当兵的辛苦,让我平时多注意身体。

我长这么大,除了我妈,从来没有哪个姑娘对我这么温柔过。

看着她低头写体检单的侧脸,我的心跳得飞快,脸一下子就红了,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从那以后,我心里就记下了这个叫林晚星的漂亮小姑娘。

可部队纪律严,绝对不允许士兵随便和地方女青年来往。

我只能借着体检、送连队的伤病员去卫生院的机会,偷偷看她几眼。

有时候去的次数多了,她也认出了我。

会主动和我打个招呼,问我连队里的情况,问我老家的事情。

慢慢的,我们俩就彼此熟了起来。

后来,我知道她家境比我好太多。

父亲是武汉国企的车间主任,母亲是小学老师,家里就她一个独生女,从小被宠着长大,是正儿八经的城里姑娘。

而我,只是一个从穷山沟里出来的农村兵。

没背景、没家底、没前途,按道理说,我和她之间,就像隔着天堑一样的差距,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可爱情这东西,挺奇妙的,来了的时候,根本不管什么门当户对,不管什么身份差距。

那时候我们都年轻,眼里只有彼此的好,只想着能多待在一起一会儿,别的什么都顾不上。

我们不敢光明正大地约会,只能趁着我休息、她下班的间隙,偷偷在卫生院后面的凤凰花林里偷偷见面。

她会给我带自己做的酱菜、煮的茶叶蛋,会给我买新的笔记本、钢笔,让我写家书的时候用;

我会把部队里发的水果、罐头偷偷留给她,会把自己攒了很久的津贴,给她买一根漂亮的发卡,会在她值夜班的时候,默默站在卫生院门口,陪她到深夜,再悄悄回部队。

那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段日子。

边境的大山、冰冷的营房、严苛的训练,这一切都因为有了她,变得温柔起来。

我每天最盼着的,就是休息的时候能见到她,听她说话,看她笑。

觉得就算一辈子待在这大山里,只要有她在,就什么都不怕。

1986年冬天。

这傻姑娘,她用自己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我织了一条浅灰色的围巾。

毛线是她跑了好几家供销社才挑到的,柔软又暖和,她一针一线织了半个多月,手指都被针扎破了好几个地方。

她把围巾递给我的时候,脸红红的,低着头说:“这边冬天风大,晚上站岗冷,围着这个,能暖和点,别冻出毛病来。”

那条围巾,我这辈子宝贝得不得了。

从来舍不得天天戴,只有站岗、出远门的时候才会小心翼翼地围上,睡觉的时候都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枕头底下。

那不仅仅是一条围巾,是她全部的心意,是我在部队里,最珍贵的念想。

1987年秋天。

部队开始大规模精简整编,我们边防连也在整编范围之内。

我是农村来的义务兵,在部队里没有任何关系和门路,留队的希望微乎其微,只能做好退伍返乡的准备。

这个消息告诉我,我第一时间就慌的跑去告诉了林晚星。

那天我们坐在凤凰花林里,落了一地的花瓣,她抱着膝盖哭了很久,眼泪打湿了胸前的护士服。

我心里也难受得厉害,一边是舍不得部队,舍不得这身军装,另一边,是舍不得她。

我擦干她的眼泪,认认真真地跟她承诺:

“晚星,等我退伍回了老家,安顿好一切,就去武汉找你,我会拼命干活,拼命赚钱,风风光光地托媒人去你家提亲,这辈子,我一定好好对你,绝不让你受一点委屈。”

她抬起满是泪水的脸,看着我的眼睛,重重地点了点头,哽咽着说:

“我等你,不管你是在部队,还是回农村,我都等你。我会跟我爸妈说,我非你不嫁。”

那时候的我们,都以为真心能抵万难,以为承诺就能兑现,以为只要两个人心意相通,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

我们都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现实的阻力,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强大得多,根本不知道,有些离别,一句再见,就是十几年。

1987年10月,我正式退伍,脱下了穿了四年的军装,告别了战友,告别了边境的大山,坐上了返乡的火车。

临走前,我们在火车站见了最后一面。

她送了我一张她的一寸照片,小心翼翼地夹在我的笔记本里。

我抱着她,在她耳边一遍遍地说,让她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找她。

火车开动的时候,她站在站台上,跟着火车跑了很远,挥着手,眼泪一直流,我趴在车窗上,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视线里,眼泪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我以为,这只是短暂的分别,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够重新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我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终于回到了湖北孝感的老家。

四年没回家,村子没什么变化。

父母老了很多,弟弟妹妹也长大了。

一家人团聚,热热闹闹的,父母忙着给我做爱吃的饭菜,邻居们都过来恭喜我退伍回家,可我心里,时时刻刻都想着林晚星,想着赶紧安顿好,就去武汉找她。

在家休整了三天,我把家里的事情简单交代了一下,正准备托人打听去武汉的路线,想着先给她写一封信,报个平安,告诉她我一切都好,很快就去找她。

可就在这个时候,村口的邮递员骑着自行车过来,喊了我的名字,递给我一封厚厚的信。

我接过信的瞬间,手突然就抖了。

因为信封上的字迹,清秀又温柔。

我太熟悉了,是林晚星的字,一笔一划,都刻在我的心里。

我以为是她想我了,给我写的情话,是她跟我说家里的事情,是她催我赶紧去武汉找她。

我激动得手都在抖,快步跑到院子里的大树下,颤抖着双手拆开了信封。

可信里的内容,像一盆零下几十度的冰水,从头顶浇到脚底,把我整个人都冻僵了,浑身的血液都像是凝固了一样。

信很短,只有寥寥几行字,是她亲手写的,字迹却没有了往日的温柔,显得潦草又无力:

“建强,对不起。我们不合适,身份差距太大,我父母坚决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拗不过他们。以后别再找我了,别再给我写信,我们到此为止吧。祝你以后找个好姑娘,平安顺遂。——晚星”

就这几行字,短短几十个字,亲手斩断了我们四年的感情,斩断了我所有的念想,斩断了我这辈子最珍贵的期待。

我站在大树下,把那封信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眼睛都看直了,不敢相信这是她写出来的话。

那个在凤凰花林里哭着说等我、说非我不嫁的漂亮姑娘,怎么会突然写出这样的信?

怎么会突然就跟我分手,连一个理由、一个解释都不肯给我。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嗡嗡作响。

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眼前一阵阵发黑。

手里的信纸被我攥得皱巴巴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砸在信纸上,晕开了上面的字迹。

我从小到大,吃再多苦、受再多累,在部队里训练再苦、再难,都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可那天,我像个孩子一样,蹲在大树底下,捂着脸,哭得浑身发抖。

那种从心底里涌上来的绝望和心痛,是我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的,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心碎,什么叫做天塌下来了。

我不信,我绝不相信这是她的真心话。

我知道她一定是有苦衷的,一定是她父母逼她的,她一定不是真心想跟我分手的。

当天下午,我就跟父母说了一声。

借了邻居家的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揣着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骑了四十多里的山路,一路往武汉拼命的赶。

我要去找她。

我要当面问她清楚,到底是为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骑了整整一天的自行车,饿了就啃两口随身带的干粮,渴了就喝路边的井水。

腿骑得又酸又麻,屁股都磨破了,可我一点都不觉得累,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见到她,问清楚真相。

第二天一大早,我终于赶到了武汉,找到了她给我说过的她家的住址,一个国企的家属院。

我不敢直接进去,怕碰到她的父母,只能偷偷躲在家属院门口的梧桐树后面,等着她出来。

我从早上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下午,冻得手脚冰凉,浑身僵硬,终于看到了她的身影。

她从家属院里走了出来,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还是我记忆里的样子,可脸色苍白,眼神黯淡,没有了往日的光彩,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她身边跟着一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穿着笔挺的西装,梳着整齐的头发,手里拎着高档的皮包,看起来家境优渥,是城里的体面人。

那个男人伸手揽着她的腰,她没有推开,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脚步很慢,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

我躲在梧桐树后面,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腿像被灌了铅一样,重得再迈不动一步。

心脏像是被一把钝刀,一下一下地割着,疼得我喘不上气,连呼吸都带着疼。

我想冲上去,拉住她,问她为什么,问她那个男人是谁,问她当初的承诺都算什么?

可我的脚,却怎么都挪不动一分一毫。

我看着她憔悴的样子,看着她眼里的绝望和无奈,突然就明白了,她是真的身不由己,她是真的没有办法。

后来我托家属院的邻居打听,才知道了所有的真相。

她父母早就知道了我们俩的事情,坚决反对。

说我只是一个农村退伍兵,没工作、没房子、没家底,就是个种地的,家里条件又差,根本配不上他们的独生女儿,跟着我只会一辈子吃苦受累,一辈子抬不起头。

她父母以死相逼,把她锁在家里,不让她出门,不让她给我写信、打电话,逼着她跟我分手。

还给她安排了相亲,那个男人,是当地国企领导的儿子,家境殷实,工作体面,和她家门当户对,她父母非常满意。

她反抗过,哭闹过,绝食过,可她终究只是个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拗不过固执的父母,扛不住家里的压力。

最后,只能被迫答应分手,被迫给我写了那封绝情信,被迫接受家里安排的亲事。

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没有恨她,一点都不恨。

只有铺天盖地的无力感和心酸。

我恨我自己没用,恨我自己只是个穷农村兵,给不了她安稳的生活,给不了她父母想要的那种体面,连保护自己心爱的姑娘都做不到。

我在武汉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夜,抽完了一整包廉价的香烟,眼泪流干了,心也彻底死了。

天亮的时候,我坐上了返乡的火车。

把她送我的那张照片,小心翼翼地夹在笔记本里,连同那条浅灰色的围巾,一起锁进了老家木箱的最底层。

那段感情,那段无疾而终的初恋,我再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包括我的父母家人。

我把所有的心事和痛苦,都深深埋在了心底,烂在了肚子里。

回到老家后,我像变了一个人,沉默寡言。

每天埋头在地里干活,要么就开着拖拉机出去拉货,拼命干活,累到倒头就睡,只有这样,我才能不去想她,不去想那些伤心的过往。

我爸看我这个样子,心疼又无奈,从来不多问,只是偶尔会蹲在我身边,抽一袋旱烟,说一句:“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日子还长,不能总活在过去里。”

28岁那年。

在父母和亲戚的反复劝说下,我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姑娘。

她性格朴实,勤劳善良,话不多,踏踏实实过日子,是个能一起过一辈子的人。

我们相处了半年,就结婚了,婚后第二年,我们有了儿子,日子过得平淡又安稳。

我表面尽到了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拼命赚钱养家,照顾妻儿,孝顺父母。

在外人眼里,我是个靠谱的男人,是个好丈夫、好父亲。

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心底的最深处,始终有一个角落,藏着1985年夏天,凤凰花树下,那个穿着白护士服、笑起来有梨涡的姑娘,藏着那段没来得及圆满的初恋,藏着一辈子的遗憾。

十四年的时间,很快,一晃而过。

我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退伍青年,变成了一个满脸沧桑、为生活来回奔波的中年男人。

儿子慢慢长大,父母渐渐老去,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盖了新房子,买了新的拖拉机。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林晚星了,以为我们会像两条交叉过的直线,从此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2001年深冬,我跟着发小来到东莞虎门,走进那个城中村的小饭馆,命运又一次,把我们拉到了彼此面前。

东莞的城中村,和老家完全是两个世界。

巷子又窄又深,两边密密麻麻全是出租屋、小饭馆、杂货铺、理发店,到处都是来来往往的打工仔、打工妹。

耳边充斥着各地的方言,空气中弥漫着饭菜香、油烟味和潮湿的气息,热闹又嘈杂,充满了烟火气,也藏着无数打工人的心酸和无奈。

我们住在城中村最里面的出租屋,房租便宜,一个月才两百块钱,就是环境差了点,阴暗潮湿,隔音也不好。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去市场忙活,晚上天黑透了才收工,累得浑身散架。

那天晚上,发小和客户出去吃饭,我一个人留在仓库对账,忙到晚上九点多,肚子饿得咕咕叫,就出门找地方吃饭。

城中村的巷子里,晚上依旧热闹,小饭馆都开着门,亮着昏黄的灯,飘出饭菜的香味。

我随便走进了一家看着干净的湖北家常菜馆。

店里人不多,只有几桌客人在吃饭,老板娘在柜台后面忙着记账,服务员忙着上菜。

我找了个靠门口的位置随意坐下,点了一份青椒炒肉、一碗米饭,就低头等着上菜。

等菜的间隙,我无意间抬头,朝着柜台的方向看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让我整个人都僵住了,血液瞬间冲上头顶,又瞬间凉透。

柜台后面,那个穿着朴素的外套、围着旧围裙、头发随意挽在脑后、正低头算账的女人,突然抬起了头,朝着我的方向直直看了过来。

十四年了,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太多的痕迹。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皮肤白皙、眉眼都是温柔的小姑娘了。

反而脸色蜡黄,没有一点光泽。

眼角布满了深深的皱纹,脸颊瘦得凹陷下去。

双手粗糙,布满了老茧和裂口,一看就是常年干粗活、被生活磋磨的样子。

她的眼神里,没有了当年的清澈和光亮,只剩下疲惫、麻木和沧桑,像一潭死水,没有任何波澜。

可就算她变了这么多,就算她被生活折磨得面目全非,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是林晚星。

是我藏在心底十四年,想了十四年,也遗憾了十四年的林晚星。

她也在看到我的那一刻,整个人都愣住了,手里的笔“啪嗒”一声掉在柜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我看了半天,眼神里充满了震惊、不敢置信,还有一丝慌乱和窘迫。

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好像静止了。

饭馆里的喧闹声、客人的说话声、炒菜的声音,全都消失不见了,整个世界里,只剩下我和她。

十四年的时光,十四年的思念,十四年的遗憾,十四年的物是人非,在这一刻,全部涌上心头。

我坐在那里,浑身僵硬,喉咙哽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泪差点控制不住掉下来。

原来当年那个娇生惯养、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城里姑娘,如今竟然过得这么苦,这么难。

我心里像被针扎一样,密密麻麻地疼,疼得喘不上气。

她先回过神来,嘴唇颤抖了半天,声音沙哑干涩,带着不敢置信的语气,轻轻叫出了我的名字:“建强?是你吗?”

听到她叫我名字的那一刻,我积攒了十四年的情绪,差点彻底崩溃。

我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勉强挤出一个字:“是我。”

那天晚上,我点的菜端上来了。

可我一口都吃不下,坐在那里,看着她,心里百感交集,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能说什么。

她跟店里的老板交代了一声,忙完手里的活,搬了个塑料凳子,坐在了我对面的桌子旁。

我们俩面对面坐着,沉默了很久很久,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十四年的时光,隔着太多的岁月、太多的变故、太多的心酸。

我们早就不是当年的少年少女了,中间隔着的,是一辈子都跨不过去的时光和遗憾。

还是她先开了口,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讲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的故事,没有哭,没有怨,没有恨,只有数不尽的疲惫和无奈。

她跟我说,当年和我分手之后,她就被迫嫁给了那个父母安排的男人。

结婚之后,她才知道,看似体面的婚姻,根本就是一座牢笼。

她男人看着斯文体面,实则脾气暴躁,大男子主义极强,婚后没多久,就暴露了本性。

因为心里一直惦记着我,对这段包办婚姻充满了抵触,她男人一直耿耿于怀,婚后对她非打即骂,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公婆也看不起她,觉得她嫁给自己儿子,是高攀了,成天对她指手画脚、冷嘲热讽,逼着她生孩子,可她结婚好几年,都没能怀上孩子。

公婆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男人的打骂也越来越频繁,她在那个家里,活得连保姆都不如,没有一点尊严,没有一点温暖。

她想过离婚,可每次提出来,都会遭到男人的毒打,公婆也以死相逼,说她要是敢离婚,就打断她的腿,让她在武汉彻底抬不起头。

她父母也私下劝她忍一忍,说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离婚的女人,这辈子就毁了。

她就这么忍了整整十年。

十年里,她受尽了委屈,受尽了折磨,从一个温柔开朗的姑娘,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麻木绝望的女人。

九十年代末,她男人做生意赔了钱,欠了一屁股外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彻底不回家了,还逼着她拿钱还债,对她的打骂变本加厉。

她终于彻底死心,不顾一切,偷偷跑回娘家,求着父母同意她离婚,就算净身出户,就算一辈子不嫁人,也再也不要待在那个地狱里。

父母看着她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终于松了口,同意了她离婚。

1998年,她终于摆脱了那段噩梦一样的婚姻,净身出户,离开了那个让她痛苦了十年的家。

离婚之后,她在武汉待不下去了。

街坊邻居的闲言碎语、异样的眼光,像刀子一样戳在她身上,父母家里也待得憋屈。

正好有老乡来东莞打工,说这边工厂多,好找活干,她就跟着老乡,一路南下,来到了东莞虎门。

她没有学历,没有技术,年纪也大了,进不了好工厂,只能去电子厂做流水线工人。

每天十几个小时的班,站着干活,手脚不停,一个月才能赚几百块钱,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后来遇到工厂裁员,她被辞退了。

就托老乡介绍,来了这家小饭馆,做服务员、洗碗工、收银员,什么脏活累活都干,管吃管住,一个月能赚一千两百块钱,勉强能养活自己。

她来东莞三年,没日没夜地干活。

不敢停下来,一停下来,就会想起过去的痛苦,想起当年的遗憾。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在千里之外的东莞,在这个破旧的城中村小饭馆里,再遇到我。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全程都很平静,没有掉一滴眼泪,仿佛那些撕心裂肺的痛苦、那些暗无天日的折磨,都已经过去了,都已经麻木了。

可我看着她眼角的皱纹、粗糙的双手、黯淡的眼神,听着她轻描淡写的话语,心里却疼得都快要窒息了。

我看着她,哽咽着问出了那个藏在心底十四年的问题:

“当年,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句实话?为什么连一个解释都不肯给我?”

听到这句话,她沉默了很久很久,低着头,看着自己粗糙的双手,肩膀微微颤抖。

过了好半天,她才抬起头,眼睛里终于泛起了泪光,声音带着一丝哽咽,轻声说:

“那时候,我太天真太傻了,也太怕了。我爸妈以死相逼,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不跟你说实话,不跟你解释,是怕你心疼,怕你突然冲动过来找我,怕我爸妈为难你,怕耽误你的一辈子。

我那时候想,长痛不如短痛,跟你彻底断了,你就能忘了我,找个好姑娘,好好过日子,不用跟着我一起受苦。”

“我以为,听我爸妈的,嫁个体面人,就能过好日子。我甚至以为,时间久了,就能忘了你,就能把日子过下去。

可我没想到,这辈子,会把自己过得这么狼狈,这么不堪。

建强,对不起,当年是我对不起你。”

说完这句话,她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粗糙的围裙上,瞬间晕开一小片水渍。

我看着她哭。

心里的遗憾、心疼、无奈,交织在一起,堵得我喘不上气。

我没有怪她,从来都没有怪过她。

要怪,就怪我们生不逢时,怪命运捉弄,怪当年的我们,太年轻,太无力,对抗不过现实,对抗不过命运。

十四年的误会,十四年的遗憾,在这一刻,终于解开了。

可就算解开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我们,都有了各自的人生,各自的轨迹,再也回不去了。

那天晚上,我们聊到了饭馆打烊。

临走的时候,我看着她憔悴疲惫的样子,心里实在放心不下。

便掏出身上带着的一千块钱,想塞给她。

在南方打工不容易,她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干着最累的活,拿着微薄的工资,太难了。

可她死活都不肯收,拼命把钱往我手里塞,红着眼圈说:

“我不能要你的钱,当年是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要你的钱。我现在能养活自己,不用你可怜我。”

我知道她的,倔强又要强,就算过得再难,也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更不肯接受我的钱。

我趁她转身去收拾碗筷的时候,偷偷把钱压在了她柜台的饭盒底下,然后没敢再多停留,转身就走出了饭馆,钻进了城中村漆黑的巷子里。

身后传来她喊我的声音,我没有回头,也不敢回头。

我怕我一回头,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怕看到她哭的样子,怕自己会舍不得走。

后来我在东莞虎门,又待了大半年。

我经常会刻意绕到那家小饭馆附近,有时候会进去点一份菜,坐一会儿,看看她。

有时候她在忙,没时间跟我说话,我们就只是点点头,打个招呼;

有时候她不忙,我们会坐在一起,说几句话。

聊聊各自的生活,聊聊这些年的经历,再也不提当年的感情,不提那些遗憾和伤心。

我们都很默契地,保持着距离,不越界,不打扰彼此的生活。

我们都知道,过去的,就永远过去了,就算再遗憾,再心疼,也回不到从前了。

我们都有了自己的人生,都有了自己的责任。

只能把那份年少的爱恋、那份一辈子的遗憾,深深藏在心底,互不打扰,各自安好。

2002年春天,老家的父亲生了病,需要人照顾,儿子也马上要上初中了,我放心不下家里,跟发小交代了生意上的事情,决定辞工回老家。

走之前,我特意去了那家小饭馆,想跟她做个最后的道个别。

可饭馆老板说,她前几天就辞职走了。

老家的母亲病重,她急着回武汉照顾母亲,走得很匆忙,连行李都没来得及好好收拾。

我心里空落落的,在饭馆里站了很久。

我跟老板要了纸笔,写下了我老家的地址和家里的固定电话。

托老板转交给她,告诉她,如果以后有困难,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随时联系我,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帮她。

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她的任何消息,没有电话,没有信件,就像她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后半生里一样。

我知道,她是故意不联系我的。

她不想打扰我的生活,不想让我的家人知道她的存在,不想让我因为她,产生任何困扰。

她只想把那段过去,彻底埋在心底,从此两两相忘,互不打扰。

如今,十几年又过去了。我早就回到了老家,守着父母妻儿,过着平淡安稳的日子,儿子已经成家立业,我也当了爷爷,日子过得安稳又幸福。

当年她送我的那张照片,还有那条浅灰色的围巾,我依旧好好地保存在老家木箱的最底层,从来没有丢过。

前些年收拾老家房子的时候,我翻出来过,围巾已经有些旧了。

可依旧保存完好,照片上的姑娘,依旧笑眼弯弯,温柔清澈。

老伴看到过,问我这是谁的东西?

我只是平静地说,是当年部队里的战友送的,没什么特殊的。

老伴没有多问,也没有怀疑。

这段藏在心底将近四十年的初恋,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这段在南方城中村重逢的遗憾,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

这辈子,我和她,相遇在最好的年纪,相爱在最纯粹的时光,却最终败给了现实,败给了命运,错过了一辈子。

当年在东莞城中村见到她的那一刻,她憔悴沧桑、被生活磋磨的样子,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时候我才明白,人生最大的遗憾,不是不曾相遇,不是不曾相爱,而是相遇过、相爱过,却最终只能错过。

看着彼此被生活磨平棱角,过得狼狈不堪,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默默心疼,默默祝福。

如今我们都老了,各自在不同的地方,过着各自的人生。

我只希望,她在武汉,能平安健康。

能过得安稳顺遂,能在晚年,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能不再受生活的苦,不再受命运的折磨。

那段年少的爱恋,那段尘封的过往,就永远留在回忆里吧。

就像当年边境卫生院里,开得轰轰烈烈的凤凰花,开过了,就谢了,再也回不去了。

此生,不复相见,唯愿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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