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2004年购入一块土地,2010年完成确权登记到自身名下,现在原地主提出要收回土地。这类情况要结合当地土地延包政策判定,部分地区规定二轮土地分地后买卖的土地如果存在权属争议,需要经过全体成员大会确认,走合法程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可撤销现有的土地权证,将土地承发包给原承包方,这类情况通常没有补偿。

土地确权完成后首先要妥善保管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利证书,仔细核对证书上登记的土地位置、面积、用途、权属人等关键信息,发现信息有误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要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相关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用地可以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出租等方式获取收益,建设用地要严格遵守建设审批程序办理相关许可后再动工,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变更需求的要按规定走申请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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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要及时关注当地土地政策的动态调整,确保土地使用和经营活动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如果要进行土地转让交易,要签订合法有效的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价格等信息,双方携带身份证、转让合同、原土地权属证书等材料,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转让过户申请,经过部门审核和实地调查,缴齐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登记,拿到新的权属证书才算完成全部流程,私下交易很容易留下权属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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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土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首先要保存好土地确权证书、相关合同、经营管理凭证等证据,先和对方友好沟通协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纠纷性质选择行政复议、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