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爆出猛料:当地一村小组长在没有审批情下,带头霸地毁林修坟,导致大面积山体破坏、林地被毁。对此当地村民反映投诉长达1年时间,而有关部门对此涉嫌违法行为“查而不禁”,只让双方协商处理,而参与霸地毁林修坟的坟主竟然向村民伸手要钱才肯恢复原貌,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对霸地修坟“查而不禁”的行为已经引起广泛争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南门洋村村民的《求助信》)

这起霸地毁林修坟事发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新陆村委会南洋村。据当地村民反映,霸地修坟是从2023年开始的,开始时村民发现村里集体山林地被占修坟时,还以为是外来人做的,后来发现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村小组带头人——南洋村村小组长曾剑陶。

根据村民的指引,笔者来到村里这片修坟的山林地,发现原本草木繁密、农肥地美的山林现在已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只见这片山坡地上,耸立着几座近年新修不久的坟墓。放眼看去,青色一片的山体中秃出一大块黄澄澄的荒地,高耸的坟头像恶性肿瘤般丑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门洋村霸地修建的坟墓)

南洋村村民告诉笔者,2023年时该村小组长曾剑陶伙同另两名村民,先是在南门洋村后南门笼山内修建了两座大型坟墓,坟主是汕尾东洲坑的村民曾招吉;后又在2025年时,在新陆村委会米坑村背头笼山修造了一座大型坟墓,坟主是本村村民曾庆流。据知情人透露,上述的三处坟墓都是村小组长曾剑陶主持下,由曾庆流等人负责具体施工修建,修建这些坟墓既没有开村民大会讨论和表决,也没有发布任何事项通知,完全是村小组长曾剑陶的自作主张。而占地修坟也没有经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擅自占地。有村民回忆,当时曾剑陶和曾庆流等人选好地点后,就动用机械开挖山体,平整山地,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和山体结构,对该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新陆村村委)

对此南洋村村民从2025年起,多次向河西镇政府、陆丰市相关部门、汕尾市信访部门反映投诉上述情况,但问题始终得不到处理,村里霸地修坟的涉嫌违法行为未始终没有被遏制。有知情人透露,曾有部门出面,短暂叫停了村里的修坟施工,还要求涉事方和村民协商解决。但参与修坟的曾庆流竟然表示,要村民支付7000元给自己,然后再来谈林地恢复的事情。面对曾庆流的言行,有村民愤慨地表示:“有人违法侵占村集体用地,毁林修坟,不但可以不受法律制裁,还敢向村民伸手要钱,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更有人质疑,在基本事实清楚、情况可查下,面对村民长达1年的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可以“查而不禁”,对可能涉嫌违法的行为无动于衷,仅以“双方协商解决”作出处理,很难服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门洋村小组长霸地毁林)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的条例,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在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限期改正。

笔者也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显然南洋村村小组长曾剑陶为修坟,不仅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有占用耕地、林地之嫌,属于典型的涉嫌多头违规违法。

近年来汕尾陆丰屡次爆出非法占地修坟事件。像去年汕尾陆丰市人大代表、为各界称为“坟爷”的林耀昌因非法占用农地经营公墓被曝光,后被各部门调查、起诉。2025年1月27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以林耀昌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该案移送至陆丰市人民法院起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汕尾“坟爷”非法占用农地经营公墓一事的新闻报道)

对于此次汕尾市陆丰市河西镇再次爆出的霸地修坟事件,南洋村村民在《求助信》中表示,该村村小组长曾剑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林地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和殡葬管理规定。而涉嫌违规建造的坟墓,占地面积较大,毁林性质恶劣,是对国家绿山青山保护政策的公然违背,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对相关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还当地百姓一处青山绿水。

对汕尾陆丰这起霸地毁林修坟事件,将进行跟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