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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总体战”的方法论框架

会议原文有这样一句话:“打好总体战要坚持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协同、全链条治理、全周期管理。”

这四个“全”,不是随意的排比,而是一个有内在逻辑的方法论框架。理解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就理解了“总体战”怎么打。

一、四个“全”分别指向什么?

全领域覆盖”——指向“范围”

过去,防非打非的重点是“非法集资”。虽然非法集资是危害最大的一类,但它不是全部。非法放贷、地下钱庄、跑分平台、非法荐股、保险黑产……这些同样在掏空老百姓的钱袋子。

“全领域覆盖”要求:所有类型的非法金融活动,都在“总体战”的射程之内。 不是只打非法集资,而是打一切非法金融活动

这是我们第二篇(风险图谱)已经展开的内容。

二、“全方位协同”——指向“主体”

非法金融活动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领域、多个部门。信息传播归网信办,资金流转归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主体登记归市场监管局,人员控制归公安,善后处置涉及信访、民政、街道。

“全方位协同”要求:所有相关部门,都要动起来。 不是金融监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16个成员单位、各级地方政府共同的事。

这是我们第九篇(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和第十篇(央地协同)已经展开的内容。

三、“全链条治理”——指向“环节”

一个非法金融活动,从信息传播、到资金归集、到资产转移、到暴雷善后,有一条完整的链条。“全链条治理”要求: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处置。 不能只打下游(暴雷后处置),更要管上游(信息传播)和中游(资金流转)。

这是我们第五篇已经展开的内容。

四、“全周期管理”——指向“时间”

一个非法金融活动,从萌芽、成长、爆发到出清,有一个完整的时间周期。“全周期管理”要求:每一个阶段都要有对应的管理措施。 萌芽期靠监测,成长期靠早打,爆发期靠协同,出清期靠耐心。

这是我们第十二篇已经展开的内容。

五、四个“全”的逻辑关系

四个“全”不是并列的,它们回答四个不同的问题:

全领域覆盖回答:“管什么?”——所有类型的非法金融活动

全方位协同回答:“谁来管?”——所有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

全链条治理回答:“管哪些环节?”——信息传播、资金归集、善后处置

全周期管理回答:“什么时候管?”——萌芽、成长、爆发、出清

把四个问题回答清楚了,“总体战”的“战法”就清晰了。

更形象地说:“全领域覆盖”是作战地图(打哪里),“全方位协同”是作战指挥(谁去打),“全链条治理”是作战纵深(打多深),“全周期管理”是作战节奏(什么时候打)。

六、为什么需要四个“全”同时推进?

如果只强调“全领域覆盖”,不强调“全方位协同”,就会出现“范围定了,但没人管”的局面——金融监管部门管不过来,其他部门不动。

如果只强调“全方位协同”,不强调“全链条治理”,就会出现“大家都来了,但不知道从哪个环节下手”——协同变成了“开大会”,没有落到具体环节。

如果只强调“全链条治理”,不强调“全周期管理”,就会出现“环节都有人管,但时机不对”——信息传播阶段介入晚了,资金已经被转走了。

四个“全”同时推进,才能形成从“范围”到“主体”到“环节”到“时间”的完整治理网格。

七、金融行为监测的角色:贯穿四个“全”的连接线

这四个“全”的落地,高度依赖“金融行为监测”:

全领域覆盖需要监测系统覆盖所有类型的非法金融活动(不只是非法集资)

全方位协同需要监测系统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线索流转

全链条治理需要监测系统覆盖信息传播、资金归集到善后处置的每一个环节

全周期管理需要监测系统在萌芽、成长、爆发、出清各阶段持续运行

没有监测系统,四个“全”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因为看不见风险在哪、谁负责、哪个环节、哪个阶段。

下期预告:《“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三个“同”的协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