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猎捕贩卖珍贵野生动物被刑拘

涉案价值近10万元,一条非法猎捕贩卖链条被斩断

(记者 刘建强)5月8日,市森林公安局在集中销毁捕鸟网行动中,通报了一起近期侦办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典型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因长期非法猎捕、贩卖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内的多种野生动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条非法交易链条被及时斩断。

今年2月中下旬,一段展示多只鸟类死体并公然标价售卖的视频在湘潭县部分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其中出现疑似猫头鹰的身影,引发关注。市森林公安局获取线索后,立即指令湘潭县公安局森林公安部门展开侦查。经林业主管部门鉴定,视频中出现的疑似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俗称猴面鹰),涉案草鸮整体价值巨大。

警方查明,视频发布者为湘潭县花石镇村民徐某(男,35岁)。徐某到案后,对其拍摄并发布视频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进一步侦查后,警方发现,自2021年底以来,徐某在其老家附近山林,使用捕鸟网、自制弹弓、网购专业捕猎器等工具,长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警根据其交代,在存放点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貉、凤头鹰、草鸮,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小麂、猪獾、山斑鸠等。经核算,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总价值达9.91万元。

徐某供述,他将非法猎获的猫头鹰等野生动物,多次贩卖给易俗河镇李某、谢某等人,并存在其他交易行为。到案后,徐某主动带领民警拆除了其设置在罗汉山上的捕鸟网。目前,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彻办中。

该案的成功侦办,有力震慑了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此次公开销毁的捕鸟网中,部分即来源于此类案件的查处。

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捕鸟等行为直接导致鸟类死亡,破坏种群资源和生态平衡,还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涉案人员将面临法律严惩。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协同,深化线索摸排,坚决遏制此类犯罪。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美丽湘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