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波操作,真把“占便宜”玩成了“理直气壮”!
5月7日,多家主流媒体集中披露了一起令人瞠目的消费纠纷:山东德州庆云县一名女性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价值190元的冷冻榴莲果肉后,单方面发起“仅退款”申请,并附上疑似霉变照片;商家老张反复举证、耐心沟通无果,最终自费跨越千里上门取证,警方介入立案调查。
随着事件细节逐步浮出水面,该买家的行为远超普通争议范畴——她不仅在客服对话中使用侮辱性语言,更在铁证当前仍拒不配合调查,甚至以挑衅口吻催促对方报警,态度之强硬、言行之失当,引发全网热议。
为追回公道,老张两度驱车奔赴德州,累计行程突破1600公里,耗资逾5000元,最终在小区垃圾桶深处翻找出原始包装袋,形成完整证据链;当地公安机关于5月7日正式受理此案,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线上购物已成为大众日常刚需。一键下单、极速达家,极大提升了生活效率与消费体验。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大平台陆续上线多项保障机制,“仅退款”便是其中一项重要设计,初衷在于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尤其适用于生鲜易腐、运输损耗类商品。
比如用户收到破损、错发或明显变质的商品,只需上传凭证,平台即可先行退款,无需寄回实物,既节省时间又减少二次损耗。
但遗憾的是,这项善意制度正被少数人异化为牟利工具,而此次德州事件中的王某,其行为已非简单误解,而是系统性滥用规则,令无数诚信经营者寒心,也让整个山东电商圈为之侧目。
据公开信息显示,涉事商家姓张,网名“老张”,扎根河南濮阳从事冷冻榴莲果肉批发零售多年,店铺虽小,却靠严选品控与真诚服务积累起稳定客源和良好口碑。
事发时间为4月26日,老张按订单向山东德州庆云县发出一箱精品冷冻榴莲果肉,共含多袋独立真空包装,总金额190元,属中高端价位产品。
从老张提供的打包实拍图可见,这批榴莲色泽金黄、质地紧实、油脂丰盈,即便当前市场行情回落,该品质仍属物有所值。
尤为关键的是,老张坚持每单全程录像留痕:从分装、称重、贴标到封袋、装箱,每个环节均清晰可溯,这一习惯起初只为自我保护,却意外成为扭转局势的关键伏笔。
考虑到榴莲属高敏感度冻品,老张始终选用顺丰冷链专线发货,确保全程温控达标;且濮阳至德州直线距离不足300公里,常规时效为36小时内送达,完全满足保鲜要求。
然而就在4月28日,即收货次日,买家突然发起“仅退款”申请,理由为“果肉严重霉变”,并上传一张特写照片——画面中榴莲表面布满青黑斑块,视觉冲击强烈,极具迷惑性。
老张第一眼便察觉异常:多年从业经验告诉他,冷冻榴莲若未经历长时间解冻+高温高湿环境,绝不可能在短短两天内滋生如此密集霉斑。
他立即调取当日打包视频逐帧比对,发现视频中所有果肉色泽鲜亮、纹理清晰,与买家所传图片呈现状态存在本质差异,根本不是同一批次货物。
尽管老张第一时间将视频原始文件、对比截图及物流签收记录同步提交平台审核,多次致电客服说明情况,但平台仍依据“生鲜类商品优先采信买家举证”原则,维持原退款决定。
真正刺痛老张的,不只是190元货款损失,更是对方全程回避沟通、拒绝提供实物验证的基本诚信缺失——正常交易中,哪怕出现微小瑕疵,理性买家也会先联系卖家协商解决方案,而非直接启动全额退款程序。
本以为款项退回即告终结,未曾想买家竟在申诉过程中持续辱骂客服人员,言语粗鄙、情绪失控,相关录音片段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大量网友声讨。
据多家权威信源证实,该买家曾多次使用贬损词汇攻击客服人格,态度傲慢、毫无边界感,致使一线工作人员情绪崩溃,现场落泪。
面对平台机制失灵与沟通渠道堵塞,老张意识到:这场较量早已超出商业纠纷范畴,必须用最原始也最有力的方式还原真相。
他果断做出一个打破常规的决定——亲自前往德州,面对面厘清事实,用行动捍卫职业尊严与经营底线。
5月初,老张驾驶一辆白色家用轿车出发,导航定位至德州庆云县某封闭式住宅小区,单程约400公里,高速通行时间约4.5小时。
首次登门时,对方坚称“货已发霉”,却始终拒绝出示实物、不提供外包装、不开放验货过程,交流陷入僵局,老张空手而归。
但他并未止步,返程途中重新梳理逻辑链条:既然买家坚称“已扔掉”,那残留物必然存在于生活垃圾之中;只要找到原始包装袋,就能锁定发货源头,进而推翻虚假举证。
带着这份执念,他再度启程,这一次目标明确——从垃圾堆里挖证据。
两次往返叠加,总里程突破1600公里,油费、过路费、餐饮住宿等开支合计达5000余元。
镜头定格的画面令人动容:烈日之下,一位中年男子蹲守在居民楼旁露天垃圾桶边,双手沾满污渍,衣袖被碎玻璃划破渗血,身旁是发酵数日的厨余残渣,空气中弥漫着刺鼻酸腐气味。
他连续翻检六处不同点位的垃圾堆放区,手指被尖锐物割伤数次,最终在第七个深埋于厨余废料底部的黑色塑料袋中,摸到一只半透明真空包装袋——袋体褶皱自然、封口平整,侧面印有模糊但可辨识的物流单号,正是老张仓库专用定制款。
袋子内部空无一物,但外包装上的生产批次码、封口胶带纹路、甚至细微折痕走向,均与发货视频中一致,形成闭环证据链。
面对确凿物证,王某改口称“霉变榴莲已被混入其他垃圾清运走”,试图以不可逆销毁为由规避责任,但该说法既无监控佐证,亦不符合常理逻辑,连社区保洁员都直言“没见过这么处理生鲜垃圾的”。
老张深知,“仅退款”模式下,资金已到账、货物未收回,买家天然占据主动权;因此他不仅要证明“我发的货没问题”,更要坐实“你交的照片是伪造的”。
当他手持全套影像资料、原始包装、通话录音再次站到王某面前时,对方非但未显愧意,反而扬言:“你要真觉得冤,现在就去报警啊!”语气轻蔑,毫无悔意。
5月6日下午,老张携带全部证据材料走进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详细陈述事件始末,并递交发货录像、垃圾场取证视频、物流面单、买家聊天记录等十余项关键材料。
次日,即5月7日,警方正式出具《立案告知书》,案由为“涉嫌诈骗罪”。需特别指出的是,基层派出所对民事经济类案件立案极为审慎,非经初步研判具备刑事违法特征,不会轻易启用侦查程序。
此次立案释放出强烈信号:该案已超越普通消费维权层级,进入司法审查视野;王某所谓“只是退货”的辩解,在法律框架下难以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若主观故意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值得强调的是,若买家明知商品完好无损,仍刻意拍摄他人霉变物品冒充己收货物,以此骗取平台退款,已构成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型诈骗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王某或将面临退赔、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等多重后果;而老张此举,不仅为自己讨回清白,更为千万中小商户树立了依法维权的现实范本。
正如老张在接受采访时所言:“我不是争那190块钱,我是争一口气,争一个做老实生意人的基本尊重。”
即便案件已进入司法流程,他也从未主张高额索赔,唯一诉求始终如一:请王某拿出那份“发霉榴莲”的原始实物,当面对质,让真相回归阳光之下。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理性留言讨论。
参考信源:
190元榴莲遭“仅退款”,商家驱车1600公里找买家:翻垃圾桶找证据,派出所已立案---2026-05-07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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