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面对日新月异的娱乐方式和审美变迁,传统戏曲因节奏舒缓、形式古老,在传播方式与市场活力上仍面临诸多挑战。今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此为号,全国各地随之加紧响应,结合本土剧种发展特质,从技艺传承、资源保护、人才培育、经费保障、院团建设到数字化创新多点发力,量身定制保护政策。
江苏:
为昆曲构建活态文化生态系统
江苏拥有种类繁多的戏剧资源,其中最耀眼的,莫过于有“百戏之祖”美誉的昆曲。它发源于14世纪苏州昆山,携着600多年悠远而神秘的时光,散发着独特的艺术魅力。早在2006年,苏州就先行出台《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以地方立法为昆曲传承保驾护航;而今,省级层面的法治保障即将落地,为昆曲保护再添制度支撑。
日前,《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已完成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条例拟于今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该条例拟将昆曲纳入活态文化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从政府保障、市场激活、现代治理等维度发力,唤醒传统戏曲内生活力。
建立动态传承机制。条例拟要求建立“昆曲名剧、名家保护名录”,对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剧目及品牌实施重点保护,完善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认定与退出机制,并支持传承人设立“传习所、工作室”,保证传承队伍的质量与活力。
让剧目生产契合当下。条例拟建立健全剧目题材、版本多样化机制和昆曲剧本孵化机制,满足不同观演人群需要,创作、编排、演出体现当代价值、符合现代审美的精品剧目,鼓励剧本征集新创、整理改编,并对国家级获奖剧目给予资助或奖励。支持国有院团改革以激发内生动力,同时明确民营院团在研习培训、职称评审上享受同等待遇,并鼓励其参与政府重大文化活动,体现“国有民营一视同仁”。
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保障。条例拟要求各级政府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每5年组织一次昆曲资源调查。将昆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同时明确社会力量捐赠、赞助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要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免费或优惠为昆曲活动提供场地。
四川:
分类精准施策守护川剧品牌
作为巴蜀文化瑰宝,川剧承载着川渝地域人文风情。5月6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四川省川剧艺术品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前《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办法》拟进一步聚焦名团、名家、名戏、名址四大保护维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川剧保护体系。
精准发力,分门别类定制专属支持举措,实现全覆盖保护。对于名团,《办法》拟支持其通过委托培养、“师带徒”工程、短期培训、项目合作等方式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在院团建设、艺术生产、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对于名家,鼓励其与川剧艺术表演团体、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开展合作,成立名家工作室,通过联合创排、收徒传艺、示范演出等多种形式,培育川剧艺术人才;对于名戏,支持其复排演出、记录整理、传播推广;对于名址,支持其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川剧艺术表演团体提供排练演出场所,挖掘整理相关历史、艺术史料,举办相关陈列展览,开展教育体验活动。
川剧是四川、重庆两地共同的文化瑰宝,长期以来,川渝两地致力于共同开展川剧的传承保护。《办法》拟提出,支持建立川渝两地川剧艺术品牌保护协同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川剧艺术品牌保护中的重大事项。
同时,《办法》拟进一步细化“旅游融合”的具体产品形态,拟推出沉浸式体验场景和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鼓励名团、名家结合现有剧场、历史建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打造演艺新空间;组织名团、名家结合会展、赛事、节庆等活动,展示展演川剧。鼓励川剧艺术品牌开展创意衍生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品牌推广,开发多特色化文创产品,推动跨界多元发展。
湖北:
为汉剧穿上“数字金钟罩”
发源兴盛于武汉的汉剧,历经400余年岁月沉淀,是长江文化与楚地文化的重要载体。3月31日,《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正式获批,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武汉首次为单一地方剧种立法。条例以法治为基、科技赋能,为古老汉剧筑牢传承发展的“数字金钟罩”。
数字化赋能,让古老汉剧“活”在云端。条例提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实施汉剧数字化保护工程,加强汉剧文献档案、剧目表演、影音资料等数字化建设,开展数字化保护与传承。鼓励汉剧代表性传承人、从业人员等利用互联网和网络平台讲授、宣传、普及汉剧知识。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汉剧资源数据库资料应当向社会公开,实现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鼓励汉剧院团拓展线上演出市场,建设线上剧院、数字剧场、虚拟场景,制作适合线上观演的汉剧剧目、动漫、短视频和影视剧等作品,培育发展汉剧线上演播新业态。
院校协同,夯实人才根基。条例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汉剧相关专业,聘请汉剧代表性传承人、名家参与教学和人才培养。支持汉剧院团采取短期培训、委托培养、合作办学等形式开展艺术人才培养。同时,鼓励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戏剧院团、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民间文艺社团、汉剧代表性传承人及专家学者等,挖掘、记录、整理和研究汉剧,开展汉剧著书立作、影视创作等工作。
江南时报记者 张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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