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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路边一会

没关系的”

“旁边还有一条车道

其他车能过的”

一次“看似合理”的违停

不仅占用道路资源、影响通行效率

更易引发拥堵甚至交通事故

尤其是在早高峰、繁忙路段

停更是城市交通的 “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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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门交管部门

聚焦辖区各类违规停车行为

开展常态化严查严处整治行动

全力守护道路通行秩序

黄色网格、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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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人行道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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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及 50 米内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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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站及 30 米内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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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江门交管部门提醒

违停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

请广大驾驶人规范停车

莫为贪图一时方便

违法停放车辆

让我们一起行动

让有序停车成为市民习惯

让停车有序成为城市风景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