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的一个夜里,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某村的一户人家,男主人正好从外地回了家,他听到屋里不对劲,进去一看,一个蒙着脸的男人正在行窃,男主人一把将这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按在床上。
被抓现行的这个男人,看着不过一米六的个头,长相憨厚老实,嘴里却放着狠话:“你快点放开我,不然我要让你全家给我赔罪。”
男主人也没想到,这一按,竟然揭开了一个隐藏17年之久的“秘密”。
落网的是刘庆朋,临泉县鲖城镇人,时年46岁,在村里人眼里,这人算得上是个“好人”,他没有像村里其他壮劳力那样外出打工,理由是“要留在家里照顾年迈的老母亲”。在邻居们看来,这小伙子孝顺,舍不得老娘一个人在家,日子过得清贫些可以理解,但这份孝心难得。
刘庆朋是1972年出生在临泉一个穷苦家庭,5岁那年父亲就过世了,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从小被母亲宠着长大,他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格,小学毕业后就再也没念过书,后来母亲把家里喂的猪卖了,给他张罗了两门亲事。可两任妻子嫁过去都受不了他,从来不做家务、不下地、不肯出去打工挣钱,第二任妻子因为他好吃懒做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
可就是这样一个没出过门、整天窝在老家的“孝子”,从1993年开始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据事后法院查明,刘庆朋作案的目标非常“精准”——全选的是农村留守妇女。那个年代,村里青壮年都往城里跑打工,一两个月甚至一年都未必回趟家,好多妇女在家里要带孩子、顾老人、操持农活,甚至不知道夜里会不会有危险。刘庆朋一开始不过是半夜出去偷东西,后来发现很多家里只有女人和孩子留守,晚上基本没人管,胆子就大了。
到1993年夏天,他第一次动手了,蒙着脸,拿着刀,闯进王某家里,侵犯了对方。随后几年,作案越来越频繁,到1997年、2008年、2009年更是连续疯狂作案,作案时多持刀抢夺财物后再行施恶。但是,奇怪的事发生了——没有一个受害者站出来报警。
办案民警分析,这不是偶然,农村的留守妇女大多怕丢人,“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太重,她们不敢说出口,害怕周围的眼光和指指点点,害怕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破裂,甚至担心被丈夫嫌弃。
刘庆朋也知道她们的顾虑,第一次作案后,他专门到人多的地方打听,发现没人提起这件事。他一琢磨就明白了——受害的人怕丢人,不敢声张,所以他愈发大胆,连续十几年为非作歹,就算被抓后警方去走访,多数受害者仍闭口不谈。
最令人发指的是,刘庆朋的恶行里甚至包括几十岁的老人、十多岁的女孩,还有孕妇,一次他竟当着一位母亲的面,侵犯了她的两个女儿,还抢走人家的毛毯、被子、香油、芝麻等不值几个钱的东西,连跟他同床共枕的妻子都不知道——常年在外打工的她,只知道丈夫晚上出去说是“打麻将”,带回来的油、米、锅,她问怎么来的,他说买的。
据统计,17年间,他总共侵犯了116名农村妇女,实施抢劫91起,盗窃23起。
2010年年底,阜阳市中院一审以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刘庆朋死刑。
得知这一消息,多年受尽煎熬的受害妇女和乡亲们,心中压抑已久的愤怒终于找到了出口,她们终于不用再遮遮掩掩,不用再活在恐惧里,只是这些年来受过的那些苦、流的那些泪,恐怕一辈子都磨灭不掉。
这个案件的背后,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现实:在我们看不到的农村角落里,留守妇女的人身安全,不该因为丈夫外出打工就不被重视。今天的社会,不该再让受害者因为害怕别人的眼光而选择独自承受一切。
愿所有的留守妇女,能挺直腰杆,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大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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