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叶蓝

总部设在香港的国际调解院成立不到一年,已经成功解决一宗国际海事争议。据港媒9日报道,国际调解院秘书长郑若骅8日透露,本月初,一宗国际海事争议在国际调解院总部经调解圆满解决。

郑若骅介绍,案件涉及中国和新加坡的当事方,由国际海事律师刘瑞仪担任调解员,最终成功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彻底解决了整个租船合约链条上的争议。她说,这充分体现了友好解决争端,以及调解作为解决复杂海事争议有效方式的价值。这不仅是国际调解院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香港海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突破性案例。

郑若骅还表示,为配合香港发展大宗商品市场的目标,以及在相关合同中推广使用国际调解院调解的意向,国际调解院秘书处正与香港特区政府等相关方协作探索设立专门的大宗商品市场争端调解员名单。该名单将提供覆盖大宗商品全价值链的专业调解员,推动国际调解院调解成为解决国际大宗商品纠纷的首选机制,增强市场信心,并促进跨境交易。

郑若骅是在8日召开的全球调解峰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该峰会首次在香港举办,汇聚400多名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球调解专家、政策制定者及业界领袖,共同探讨跨文化国际调解、金融投资争议调解及全球调解生态圈建设等前沿议题。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会上致辞时表示,香港具备成为全球调解之都的条件,并正朝此目标迈进。

香港律政司去年5月30日在港举办《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下称《公约》)签署仪式,随即完成旧湾仔警署改建工程,让这座历史建筑正式成为国际调解院总部。去年10月,国际调解院正式揭幕,并举行首次理事会会议。从签署仪式至今,《公约》签署国已由当初的33个增加至41个,其中13个国家已经成为缔约国。

‍香港《大公报》9日称,国际调解院化解的首宗海事跨境纠纷,涉案一方为非签署国,即新加坡的企业,但院方仍依规受理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报道认为,从国际调解院选址落户香港,到首届全球峰会顺利举行,全程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扶持与战略托举。“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做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与香港长远发展定位高度契合,进一步夯实香港作为亚太法律及争议解决枢纽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