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两个令人关注的刑事案件。一个是受贿案,嫌疑人受贿数额巨大却获得了从轻处罚;另一个是强奸案,关键证据被成功否定。这背后律师究竟用了什么策略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两个案例。
本案由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曲延波律师代理。曲延波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是律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曾在部队服役十二年,专注刑事辩护,只做刑事案件,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经验十分丰富。
先来看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曹X是原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2017年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他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几点核心辩护意见:曹X构成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他是初犯、偶犯,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案发后积极退缴赃款25万元。法院经审理,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也查明曹X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事实,符合自首要件,且他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
再看高X涉嫌强奸罪一案。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他在2017年10月2日凌晨,胁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曲延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了无罪辩护思路。在庭审中,他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比如被害人系自愿发生性关系,报警不及时,其陈述可信度存疑,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和DNA鉴定意见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了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辩护意见,虽然认定高X构成强奸罪并判刑,但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法律干货:
1.自首很重要:在涉嫌犯罪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积极退赃:案发后积极退缴赃款,能体现悔罪态度,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理。
3.重视证据合法性: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制作程序、来源等必须合法,否则可能不被法院采信。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刑事案件中,无论是嫌疑人还是受害者,都要重视法律,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嫌疑人要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而对于证据的审查和质证更是关键。曲延波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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