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在线支付时代,扫码付款、微信转账、银行转账便捷高效,但因操作失误导致多付款、转错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旦钱转出去、对方拒不退还,该如何依法维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操作失误多付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经营一家黄金回收店铺。2026年2月,被告张某到店内出售黄金,经现场称重、核算,交易总价为8840元。结算时,原告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货款,因操作失误多输一个“0”,本应支付8840元,实际向被告支付了88400元,多支付款项75960元。原告当天晚上盘点账目时发现付款错误,便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说明情况并请求退还多收款项,但被告始终回避不见、拒绝返还。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嵩县法院

法院审理

嵩县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微信支付记录、店内监控录像、交易凭证及在场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被告仅提供价值8840元的黄金,却实际收取88400元,多收取75960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院认为,被告张某在没有法律依据、也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取得不当利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且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构成不当得利,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原告李某75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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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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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转错账、多付款、充错话费等情形十分常见,这些没有合法依据获得的“意外之财”,在法律上均属于不当得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1. 转账付款务必仔细核对

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时,务必认真核对金额、收款人、账号三大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支付,从源头避免操作失误。

2. 获取不当利益应主动返还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底线。收到不明转账、多收款项时,应第一时间联系付款人核实情况,并主动返还,坚守诚信底线,不贪不当之利。

3. 发生误转及时固定证据

一旦出现转错账、多付款情况,要立即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监控视频、交易凭证等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4. 拒不返还将依法承担责任

明知无法律依据仍占有他人财产、拒不退还的,属于恶意得利。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返还钱款并赔偿损失。(高梦茹)

【编辑 滢滢】